首页 要闻 工作动态 审查调查 党风政风 巡视巡察 党纪法规 通知公告 信息公开
所在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 组织建设
站内搜索:

迪庆:扎实开展批评教育 落实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

发布日期:2023-05-31 16:55:02    信息来源:第三监督检查室

“您好,作为单位的一把手在XXX问题中负有直接责任,针对这个问题,我们代表组织对你提出严厉批评,希望你引以为戒,以此次批评教育为教训,认真贯彻落实相关规定,坚决杜绝出现类似问题。”

近日,迪庆州纪委监委第三监督检查室在对相关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后,对存在违规违纪问题,情节轻微,不需要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的相关人员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让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自己存在的问题以及问题根源,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引以为戒,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

据悉,一直以来,迪庆州纪委监委推进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第一种形态”具体化、规范化、常态化,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叫停、早纠正,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加强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的学习,切实把遵守党规党纪、法律法规落实到日常工作、生活中去……”在谈话中,监督检查室负责人告诫相关责任人,要切实加强日常自我监督,结合工作职责,对发现问题要深刻反思问题的根源,吸取经验教训,并且在以后的工作中,切实主动作为和担当,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

据了解,此次工作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19个人作了批评教育、谈话提醒等处理,并运用第二种形态对存在违纪问题的2人作了相应处理。通过这样的方式,达到减存量、遏增量的目的,进一步体现出党中央对全体党员干部谆谆告诫的耐心。

“调查组指出的问题和批评教育时提出的要求,我全部接受。通过这次批评教育,我深刻认识到自己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学习不到位,在工作中没有尽到监管职责。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会切实履行职责,主动作为和担当,增强纪律意识,抓好纪律建设工作,为单位的廉政建设作出积极贡献。”一单位相关责任人在受到批评教育后指出。

“下一步,在工作中适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进行处理的情况,州纪委监委将会扎实开展好相关的批评教育和谈话提醒等工作,对小问题严厉批评、多敲打、常提醒,将‘第一种形态’融入日常工作中,实现‘红红脸、出出汗’常态化推进。”迪庆州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和润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