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州纪委监委举行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第十次学习暨主题教育第四次集中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集中学习主题教育有关会议精神。
会议指出,要结合主题教育,学深悟透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认识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意义,把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准确把握推进生态绿色高质量发展是事关云南现代化建设全局的战略举措,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立足纪检监察机关职能职责,为推动迪庆州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成效提供监督保障。
会议要求,要结合迪庆实际,进一步深刻认识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之间的正确关系,充分认识生态治理需久久为功、生态环境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从如何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责来推动我州生态文明建设的角度进行思考,以学促思、以学促干,切实把领悟到的精神实质运用好、实践好,以实际行动坚决守护好迪庆高原生态环境。要立足纪检监察机关职能,压紧压实各级各责任部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确保工作推进精准有力。要强化与审计以及生态环保等职能部门的协同联动,凝聚监督合力,对生态环境等问题开展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政治监督。要紧盯上级环保督察移交问题整改,扎实监督推进有关工作,有力保障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在迪庆落实见效。
会上,两位中心组成员围绕本次学习主题作了学习研讨交流。(迪季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