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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召开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发布日期:2019-12-31 09:11:56    信息来源:无

近日迪庆州召开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巡察组关于州委第十轮巡察工作情况汇报,审议巡察州人大办、政协办等4个州级部门、2个建制村,以及脱贫攻坚教育、住房保障及作风建设专项巡察的情况报告。

会议强调,全州巡察机构要紧跟形势发展,深入学习中央、中央巡视办、省委、省委巡视办最新政策精神,及时跟进学,结合实际学,推动知信行统一、学思用贯通。要全面把握政治监督的内涵和属性,认真谋划好2020年巡察工作任务,县(市)巡察要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决消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等方面,立足实际、把握规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会议要求,各县市纪委监委要按照优先办理、限时办理的原则,严肃认真对待问题线索,加快问题线索办理进度。问题线索初核、调查过程中,特别要注意坚持程序,加强风险评估,确保办案安全。要进一步深挖细查工程领域是否存在虚报冒领、工程质量以及经济利益和腐败问题等,确保问题线索办理经得起时间和实践的检验。

会议强调,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强化巡察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把巡察整改与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与日常监督结合起来、与深化改革结合起来,着力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要压实整改主体责任。明确党组(党委)承担整改主体责任,党组(党委)书记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整改落实。督促领导班子成员把自己摆进去,坚持从本级、本人改起,坚决防止以简单问责下级代替整改,防止以问责代替负责,防止新官不理旧账。要明确整改监督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担起整改日常监督责任。探索新举措、新办法,强化整改日常监督。要优化整改情况报送和公开机制。被巡察党组织在反馈结束后2个月报送巡察整改情况,州纪委监委、州委组织部会同巡察组开展被巡察单位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同时,督促被巡察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公开巡察整改情况,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要综合用好巡视成果。将巡察情况通报州委和州政府分管领导,统筹督促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巡视办主任王鸿津同志在全国县级巡察办主任提级培训班上的讲话,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冯志礼同志在全省第二期巡察干部培训班开班动员会上的讲话以及在十届省委第九轮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上的讲话精神。

会议听取了香格里拉市纪委监委、德钦县纪委监委、维西县纪委监委关于第八轮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时移交到各县(市)的问题线索办理情况;听取了八届州委第八轮、第九轮被巡察单位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方案。(和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