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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州纪委监委召开以案促改工作推进会

发布日期:2024-11-04 11:46:38    信息来源:迪庆州纪委

11月1日,迪庆州纪委监委召开以案促改工作推进会。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进一步推动案发单位党委(党组)发扬勇于自我革命精神,从严管党治党,以案示警、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州监委代理主任朱宏主持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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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指出,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实现“治已病”“治未病”的重要途径和有力举措。热力、住建、交通、工信、自然资源、搬迁安置等案发单位一方面要通过对已经发生的案件进行深入分析,查找在制度建设、监督管理、思想教育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而推动整改落实,达到堵塞漏洞、完善制度、强化监管等目的,防止违纪违法案件再次发生。另一方面要坚持预防对照,深刻汲取教训,通过加强廉政教育、完善制度体系、强化监督举措等多种方式,切实转变作风、规范履职行为、提升工作效能,通过以案促改工作成效,确保全州重大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深化以案促改是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重要举措,是修复净化迪庆政治生态的迫切需要,是对党员干部严管厚爱的重要体现。各案发单位党组织要坚持把以案促改作为一体推进“三不腐”的重要抓手和有效载体,深刻剖析案发原因、整改突出问题、扎紧制度笼子、推动标本兼治,实现查办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健全一套制度、整顿一方风气。

会议强调,要强化责任落实,扎实推进各行业各领域以案促改工作。通过开展警示教育,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以案说德,促进党员干部知敬畏、守底线,铲除腐败滋生的思想根源,充分发挥查办案件正本清源效应。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示范引领作用,在开展警示教育和强化党性锤炼、剖析自查和推动整改、接受监督和保持清正廉洁上走在前、做表率,把标杆立起来、把榜样树出来。把问题整改贯穿以案促改全过程,认真查摆剖析、整改突出问题、健全完善制度、开展专项整治,坚持立行立改与长期整改相结合,防止同类违纪违法问题在同一部门或领域反复发生。突出因案制宜、分类施治,坚持“小案早治、大案深治、多案同治”,发挥主观能动性,选取不同的“自选动作”,巩固提升以案促改的整体效果。

会议要求,要加强领导、压实责任,认真谋划、加强统筹,各案发单位、派驻机构、监督检查室要注重做到齐抓共管,形成以案促改工作合力。要压实以案促改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责任,主动担当作为,推动以案促改常态化、长效化。要强化协调联动,加强案发单位党委(党组)、纪检监察部门和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配合,结合各自职责采取各类措施推动以案促改。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以案促改与案件查办同部署、同落实,以“全周期管理”理念做实做细“后半篇文章”,同时要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加强对诬告陷害行为的澄清正名,持续释放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的强烈信号。

会上,六个州直单位就各自以案促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