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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1至8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置243人

发布日期:2019-09-22 12:09:38    信息来源:无

今年以来,迪庆州纪检监察机关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强化监督执纪检查,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切实用纪律管住“大多数”。

运用好四级全覆盖责任清单,建立州、县(市)、乡(镇)、村四级全覆盖体系,州纪委监委坚持把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作为实践第一种形态的“牛鼻子”来抓,把红脸出汗、咬耳扯袖列入主体责任清单。建立健全了问题线索集体研究审核机制,定期召开由分管领导和信访室、案管室及相关纪检监察室主任参加的线索集体排查会议,严格依照五类处置方式和相应标准,集中研判问题线索,对适宜谈话函询的,逐一确定对象和方案,做到该谈必谈、该询必询。

立足抓早抓小,坚持把监督摆在首位,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运用批评教育、谈话函询等手段,及时红红脸、出出汗,做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过变大错,牢牢守住第一道关口。同时,压实主体责任,强化各级党组织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小过即问、动辄则咎,体现严管厚爱,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及时通报曝光违纪典型案例,并在全州各级各部门组织党员干部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培训、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形式,通过撰写学习笔记、心得体会和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以案为鉴敲警钟,通过常态化纪律教育,构筑起一道防腐防变的铁篱笆。借力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平台,加大正风反腐宣传传播力度。在重要时间节点发布纪律要求,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突出审查调查重点,加大执纪审查调查力度,有效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对问题性质即使比较严重,但能如实向组织讲清楚、认错态度诚恳的,给政策、给出路。对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严重失职失察又不知悔悟的从严查处,让违纪情节严重的干部停职反思、悬崖勒马,防止其贻误终生。对仍然我行我素、顶风违纪、造成恶劣影响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理。

1至8月,全州运用“四种形态”处置243人。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53人次,占比63.0%;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46人次,占比18.9%;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31人次,占比12.8%;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13人次,占比5.3%。(周杨  赵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