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至18日,迪庆召开八届州委第六轮巡察工作部署暨业务培训会。
“根据工作安排,八届州委第六轮巡察工作从7月17日启动到8月16日结束,在为期一个月的时间里将对州委政法委、州水务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文体广新局等12家单位进行巡察。”州委巡察办主任介绍。
“通过统筹谋划、高位推动前五轮巡察工作,目前我州巡察监督成效初步显现,巡察政治‘显微镜’‘探照灯’作用得到有效发挥。随着政治巡察不断深化,巡察标准不断提高,巡察要求不断严格,目前迪庆州巡察工作存在不足和问题还有六个方面:一是政治巡察需要进一步深化;二是对巡察工作重要性认识需进一步提高;三是巡察质量还不高,专业化巡察力量需进一步加强;四是巡察方式需进一步完善;五是相关领导体制、工作机制需进一步健全;六是整改主体责任压得不实,整改监督合力尚未形成。”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州监委主任、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指出。
据了解,针对巡察工作中存在不足和问题,本轮巡察将着力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方面是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上聚神,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深入检查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贯彻党章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若干规定、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情况,着力发现被巡察单位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纪律涣散、管党治党“管松软”等问题,督促相关单位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健全完善党的全面领导体制机制。另一方面是在加强党的建设上聚力,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夺取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6个方面工作,根据不同部门和工作领域的特点深入监督检查,进行全面政治体检,不断夯实党的执政基础。第三个方面是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上聚焦,着力解决被巡察单位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问题,领导干部腐败的问题,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以及单位选人用人存在的问题。
“要通过加大宣传力度,破解参与巡察难的问题,通过聚焦巡察内容,破解深入重点难的问题;通过用好谈话手段,破解发现问题难的问题,进一步提高巡察工作质量和水平。”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州监委主任、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要求。
“各巡察组要牢固树立存在重大问题应发现而未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不如实报告就是渎职的意识,讲忠诚、守纪律、敢担当、做标杆,切实做好巡察各项任务。被巡察单位要全力配合支持巡察工作,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做好相关整改落实和报告。对敷衍整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将严肃问责,以确保巡察工作严肃性和约束力。”州委常委、州委组织部部长、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强调。(郑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