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3日,维西县纪委办公室通报了一起职工因违反内部管理制度上班迟到,被内部通报批评的典型问题,这是《维西县纪委监察局内部管理制度》施行以来的首例通报。今年以来,维西县纪委在强化自身监督上作了大量努力,在加强自我约束、防范和管控监督执纪风险、推动监督责任落实上取得了一定成效。
将首问责任、会议、学习、考勤、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车辆管理、印章管理、安全管理、保密工作等系统性纳入制度进行规范,这还是第一次。针对往年绩效考核难以评定标准的情况,今年,维西县纪委将《维西县纪委监察局绩效考核办法》与《维西县纪委监察局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了紧密的结合,绩效考核办法与内部管理制度既相互补充,又相互呼应,为年底评优评先提供了依据,同时也进一步加强了内部管理。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愿为、不会为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制度建设缺失,责任压不到位。2016年度乡(镇)自办案件空白率为60%,问题线索成案率较低,为了力争年内完成执纪审查空白点清零目标,今年初,维西县纪委坚持“谁分管谁负责”,建立了维西县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挂包联系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和执纪审查工作制度。基本形成了对全县十个乡镇的“一对一”督导格局,在压实各乡(镇)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同时,也明确了县纪委班子成员的领导责任。
作为身处第一线的乡镇纪委,离群众最近,如果工作方向不明、主业不清,就不能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此,维西县与乡镇纪委书记签订了重点监督任务量化责任书,要求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失责情形进行通报或问责,通过责任层层分解,在全县上下营造了动辄则咎的浓厚氛围。上半年,10个乡镇通报人数就达到56人次,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醒谈话31人次,谈话诫勉15人次,10个乡镇中8个乡镇立案12件。用事实说明纪律就在身边。
坚持依规执纪,为强化自我约束提供制度保障。维西县把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贯穿于执纪监督的全过程。以执纪者先明纪的初衷组织乡镇纪委及县纪委全体干部职工开展《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知识测试和业务培训,要求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熟练掌握执纪监督、执纪审查、案件审理各项工作程序,做到依规治党,依规执纪。对于测试不合格和未能参加此次测试的纪检干部,组织测试的县纪委负责人表示“在考试合格之前都将一直进行补考”。
制度规定的执行力度不止于此。在注重自我约束的同时,维西县纪委在管控风险点上也进行了强化。严格廉洁自律征求意见回复、线索处置、调查取证各环节审批程序,突出审批环节中“人”这个关键因素,切实把规矩立起来、严起来,纪检干部监督执纪各环节的行为都得到了规范。(李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