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迪庆州纪委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推进“三转”,突出主责主业,以落实“两个责任”为抓手,坚持突出问题导向,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零容忍”惩治腐败,弛而不息纠正“四风”,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着力推进“两个责任”落地生根,为迪庆实现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提供了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着力牵住“牛鼻子”,扛稳压实主体责任。 迪庆州委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责任,不断强化“两个责任”意识,把落实好“两个责任”作为当前一件大事抓紧抓实。州委率先垂范,全面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制定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和《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等制度,建立了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清单16项;纪委监督责任清单7项。并建立和出台落实主体责任“双报告”、履责谈话、述责述廉、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等落实“两个责任”的系列配套制度和具体措施,为主体责任的落实提供了有力保障。及时召开州委常委会议传达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有关通报和重要文件精神,专题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研究分析当前形势、安排部署有关工作。十八大以来累计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工作、重大案件进行研究30余次。州委书记认真落实“四个亲自”要求,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批示30 件次,州委书记和州长与省管和州管领导干部约谈30人(次),州委主要领导对纪委工作批示40余次。州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班子成员主动落实“一岗双责”,对520 名州管干部进行了谈话。同时集体约谈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纪委书记、组织部长120余人次,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坚持“一把手抓、抓一把手”,制定《迪庆州党政领导班子“一把手”监督办法(试行)》《迪庆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规定》,围绕“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核心问题,落实党政“一把手”四不直接分管,不断规范权力运行。不断健全完善反腐败协调工作机制,增强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整体合力。
着力种好“责任田”,扛实监督责任。一是加强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对新时期新形势下影响和制约反腐倡廉建设问题的调查研究,加强对工作中热点、难点问题的调查研究分析,形成了20 余份调研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充分提升以文辅政的能力;二是细化工作措施。制定出台《州直部门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暂行规定》,细化职责内容、明确目标任务、强化责任追究,推进主体责任规范化和制度化。深入实施干部述廉述责、任前廉政谈话、约谈等监督制度,25名州管党政领导干部向州纪委全会述廉述责并接受现场追问、质询和个人有关事项抽查核实。贯彻执行《中共迪庆州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实践“四种形态”的实施意见》《迪庆州党风廉政约谈制度(试行)》等制度,出台《关于规范谈话函询办理工作的暂行办法》等办法规定,坚持抓早抓小,充分发挥纪委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监督作用。州纪委常委班子约谈党政“一把手”95 人(次),全州开展主体责任提醒谈话3500人(次),约谈工作成为常态。突出监督重点对象,紧盯关键少数。认真落实中央对加强各级“一把手”监督的有关要求和《迪庆州党政领导班子“一把手”监督办法(试行)》规定,从构建制度笼子、规范权力运行、落实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廉述责等环节入手,综合施策、多措并举,不断规范关键少数的思想和行为,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重点查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加强基层监督组织建设,全州193个村(居)委会均设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深化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促进了农村基层社会和谐稳定。三是深入推进“三转”,保障履职尽责到位。清理调整纪委监察局参与议事协调机构,调整后市纪委监察局继续牵头负责的议事协调机构69个调整为15 个,退出的议事协调机构54个,切实明职责、聚主业。积极稳妥推进州机关内设机构改革。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积极探索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研究制定了《迪庆州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改革试点方案》,增设了两个纪检监察室,组建了组织部、宣传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调整后,州纪委监察局下设19个机构,(12个部室、6个纪工委监察分局和州委巡视联络办),机关执纪监督人员比例达到70.8%,监督执纪力量大为增强。四是加强执纪监督,持续狠刹四风。坚持抓常抓长,抓早抓小,严抓严管。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紧盯“四风”新形势、新动向,紧盯重要节点,采取随机抽查、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等方式,对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开展监督检查,围绕州委、政府中心工作落实开展监督检查,保障政令畅通。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发监察建议书10份,坚决纠正在落实州委政府重大部署、重要工作、重点项目中执行不力、效率不高以及在执行政策中做选择、搞变通等行为;相继开展了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标识、党政机关公务用房、违规使用警用号牌、“小金库”等专项治理和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 全面规范各类检查评比表彰项目;研究制定《迪庆州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加强对主责部门专项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问题,设立迪庆州廉政账户,集中开展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专项整治。组织开展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加强对《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廉的意见》等四项工作制度规定落实情况的检查,强化对“一把手”全力的监督与制约,确保全力公开透明运行。
着力拧紧思想“总开关”,廉政宣传教育取得新成效。不断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方式,强化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促进干部廉洁从政。一是积极搭建廉政文化教育平台。采取专题学习、集中宣讲、座谈研讨、专家解读、党组组织生活会和党员“三会一课”等形式,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学习贯彻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全面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党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教育,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以宣讲报告会、廉政党课、廉政知识测试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对干部进行思想教育,增强廉政文化的感染力。会同相关部门举办“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树立典型,正面引导,增强廉政文化建设的针对性。二是加强廉政文化阵地建设。以建廉政文化示范点、看廉政电影、唱廉政歌曲、做廉政承诺、推送廉政作品等为载体,大力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系列活动。积极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活动,以案施教,以警促廉,充分发挥了先进典型的激励作用和反面典型的警醒作用,投资150余万元,建成州委党风廉政教育基地,共组织100余场次组织重点部门干部职工6000余名干部州委廉政教育基地接受廉政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积极开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氛围;积极开展廉政书画、诗歌等作品征集活动,向《云南省廉政文化丛书》等刊物选送了一批精品佳作;深入开展典型示范教育,组织督促纪检监察干部学习杨善洲等先进人物事迹;利用迪庆州纪检监察网站平台,向全州党员干部推送警示案例、工作动态、廉政文章等 余篇,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抓住关键时间节点加大警示提醒教育力度,通过移动短信平台播发警示提醒短信。三是加大廉政文化宣传力度。不断拓展宣传渠道,充分依托媒体专栏、廉政网站、公益广告等现代传媒,推动廉政文化的传播,扩大廉政文化的影响,不断赋予廉政文化建设新的内容,不断增强廉政文化建设的吸引力和感染力。通过开展组织党员干部参观红军长征博物馆,接受革命传统教育,积极开展自行车、登山等全民健身体育活动,丰富干部职工业余生活,激发干部职工队伍活力和战斗力。四是积极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在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对各级各部门的权利目录、部门岗位、个人岗位的职责、风险点、风险防控措施、工作流程进行认真梳理和审核,并在政务网上进行公示。
着力扭住“责任链”,遏制腐败蔓延实现新进展。紧紧围绕全州改革发展稳定全局,加大办案力度, 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切实维护党纪政纪严肃性。一是加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切实维护党纪政纪严肃性。积极拓宽案源渠道,多渠道发现案件线索,进一步规范问题线索处置,及时处置信访举报线索,做到快处快结。加快推进信访五级联动工作机制平台建设,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定期开展巡回下访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州受理来信、来访、举报电话572件(次),处置反映问题线索466件,立案164件,结案152件。共审理结案件152件,处分违纪人员186人,给予党纪处分172人,其中:党内警告处分22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38人,撤销党内职务5人,留党察看18人,开除党籍 9 人;给予政纪处分58人,其中:行政警告 4人,行政记过7人,行政记大过10人,行政降级15人,行政撤职6人,行政开除16 人,给予党纪政纪双重处分44人。落实办案安全责任制,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切实保护被调查人员的合法权益,实现了办案安全零事故、办案零违纪目标;二是狠抓执纪问责,提升执行力。建立健全行政问责相关制度,着力推把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等行为作为问责重点,严肃查处失职渎职行为,严肃追究给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造成严重损害的行政行为,促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勤政廉政,用问责推进工作落实、用问责提升执行力。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州共计行政问责157人。三是不断完善制度、创新机制,全力抓好源头防腐工作。注重关口前移,抓好源头防腐工作,紧紧围绕落实主体责任和正风肃纪等重要问题完善制度机制,切实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制发了《迪庆州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迪庆州党风廉政专项巡查工作办法》、《迪庆州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试行),进一步规范任前廉政谈话、工作约谈、行政问责、述廉述责等制度,强化对各单位“一把手”全力运行的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反腐败协调机制。不断健全完善党政正职不直接分管财务、干部人事、物资采购和工程项目招投标的规定;注重风险防范,做好廉政风险点防控工作,及时纠正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严格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和有关规定;同时,建立健全保密纪律、检查纪律等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严明各项纪律,规范执纪行为,树立良好的纪检监察干部形象。
着力提升履职能力,纪检监察自身建设呈现新气象。牢固树立“正人先正己”的理念,州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通过抓班子带队伍,抓机关带系统,强化对全州各级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培养,严防“灯下黑”,以铁的纪律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为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一是加强作风建设。州纪委常委会紧密联系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州委实施办法,带头落实从严治党要求,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等专题教育,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按照“正人先正己”的要求,在全州纪检监察系统率先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不断规范机关内部政务、财务、事务管理,严格执行上下班纪律,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努力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管理机制。建立督查督办工作机制,及时跟进对州纪委全会、书记办公会、州纪委常委会等进行跟踪督促,推动工作落实。扎实开展精准扶贫工作,把扶贫联系点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党的十八大以来,共为扶贫联系点永春乡四保村筹集解决了300余万元的通组公路缺口资金及后期修缮资金等扶贫资金,有效地改善了四保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二是强化学习教育,激发正能量。制定学习计划,按照年初有安排、每周有学习、人人有笔记、年底有检查的学习要求,以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两学一做”等学习教育活动为契机,通过开展廉政党课、业务知识培训会等形式多样的活动,不断更新和充实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知识库。同时,根据反腐倡廉的新要求、新任务,邀请有关领导和专家学者开展知识讲座、业务培训班,或选派骨干力量参加中央纪委和省纪委举办的培训班,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能力。组织全州纪检监察干部学习新修订颁布的《准则》和《条例》;积极组织委局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州委举办的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培训班(培训讲座)。同时,认真抓好外出培训工作,十八大以来,累计选派74批 129人参加外出参加各类培训,提升了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三是强化干部监督。制定出台《迪庆州纪委监察局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暂行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强对全州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着力解决“灯下黑”问题,督促纪检监察干部依纪依规履行职责,切实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不断健全完善委局机关各项工作机制,不断规范集体领导决策,规范信访案件办理,规范机关事务管理。四是强化协作办案。制定出台《迪庆州纪检监察机关实行纪检监察室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总承包办法(试行)》,由州纪委3个纪检监察室分片承包联系3个县市监督执纪工作,强化对下一级纪委工作的指导。同时从全州筛选了6名思想品德好、业务素质强的同志到州纪委纪检监察室工作,进一步充实纪律审查工作力量。(吉心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