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的管理监督方面,我局结合部门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制定了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细化了5条整改措施...”
“目前,州纪委监委负责整改的7个反馈整改事项,已完成整改销号2个,其余5个反馈整改事项的整改工作均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仍需持续推进...”
10月20日,迪庆州纪委监委召开2020年度州(市)党委书记专题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会议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通过会议调度的方式对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推进,涉及整改的10个责任单位依次介绍了整改工作推进情况。迪庆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州监委代理主任姬兴江主持会议并讲话。
“州委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召开常委会审定整改方案,制定了15项整改措施,并将任务分解到各州委政府分管领导和各责任单位。各责任单位紧盯目标任务,狠抓工作落实,截止目前,整改工作推进有序。”会议就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如何抓好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持续深入推动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要进一步提高整改工作自觉性,进一步提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认识和自觉;要进一步紧盯整改任务,聚焦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做到精准用力、精准施策,要紧扣反馈问题对照整改、对账销号,确保通过问题整改,进一步提高履职尽责能力,进一步夯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基础;要进一步突出整改工作实效,力戒形式主义,通过一件件的具体工作和一个个的具体数据来体现整改工作成效。
据悉,2020年7月25日-26日,省纪委组织开展了州(市)党委书记专题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会议,会上对迪庆州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提出了三个方面的问题和不足,根据存在的问题,迪庆州委制定下发了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等,要求各责任单位根据整改任务,进一步细化整改工作措施,建立健全整改工作台账,实行整改工作对账销号管理。州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监督职责,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抽查核实,通过抓实整改,推动全州各级党组织进一步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向纵深发展。
“对问题整改不到位、整改工作滞后的,及时发出工作提醒,对书面整改、虚假整改等失职失责问题,严肃追究问责,同时将整改落实成效纳入全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州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强调。(周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