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西县8名县管党政“一把手”向县纪委全会述责述廉
2017年3月7日上午,维西县在十三届县纪委二次全会召开期间举行“2016年度县管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向县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大会”,中路乡和县交通局等8个单位的党政主要负责人从自身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依法履行岗位职责、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民主集中制、遵守廉洁从政规定和改进作风等方面向县纪委全会述责述廉。
本次述责述廉大会增加了县纪委委员提问、质询环节,14名县纪委委员根据实际情况,先后对述责述廉对象进行了现场提问、质询,质询的问题针对性强、有辣味,述责述廉对象就委员的提问现场回答并就有关情况当场进行说明。提问、质询环节结束后,就其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进行民主测评,述责述廉测评结果向县委报告并以书面形式向述责述廉对象反馈,测评结果平均分值低于70分(含)的,由县纪委会同县委组织部对其进行提醒谈话或诫勉谈话,本人作出书面说明并限期整改。对存在的突出问题不认真整改,情节严重的给予组织处理。述责述廉及测评情况记入述责述廉对象廉政档案,并作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述责述廉对象及所有与会人员触动大,感受到了压力,达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
述责述廉是全面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督促各级党委(党组)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对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的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的重要形式和有效途径。自2014年以来,共有21名县管党政一把手向县纪委全会进行述责述廉,共有1800余名科级以上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进行述责述廉。
会议强调,各乡(镇)、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关键少数”,对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的引领具有风向标的作用,因此一定要严格遵守各项制度规定,严明党的政治生活,养成自觉接受监督的习惯,要实践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突出“四个并重”,主动担负起主要领导和重要领导责任,正确处理好“树木”和“森林”的关系,认真贯彻落实好“四不”型干部专项整治工作,做到直面问题、早提醒、早打招呼,运用监督执纪问责,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使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化、常态化,全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为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和良好的政治生态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县纪委委员、县委组织部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不是县纪委委员的县纪委监察局全体干部职工、部分县“两代表一委员”共计79人参加了会议。(维西县纪委 木建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