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迪庆州中级人民法院坚决贯彻反腐败斗争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创建“清廉机关”目标,锻造过硬法院队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明显。
一、讲政治,践行“两个维护”,提高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管理的认识
(一)把理论学习放在首位,着力把握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律。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高院、州委工作要求上来。至目前迪庆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0次,班子成员上党课2次;院党组研究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议题4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1次,党组书记、院长讲授廉政党课1次。
(二)把主体责任放在首位,着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任务。始终保持党风廉政建设与审判业务等全面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推动任务落实。以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狠抓党性教育、法纪教育、警示教育,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快构建规范高效的权力运行制约监督体系,推动法院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纵深发展。
(三)把抓关键少数放在首位,着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重点。加强对基层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尤其是一把手的监督。至目前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1次。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书20份。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覆盖谈话工作20人次,其中涉及处级领导干部14人、科级领导干部6人。“一把手”上廉政党课2次。组织警示教育活动5次。责成基层法院主要负责人到中院检讨责任1次、中院党组约谈基层法院主要负责人1次。严格实行“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将“一把手”的职能转变成监督副手;严格执行党组工作条例;至目前共召开党组会21次,严格执行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制度,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二、建制度,强化监督,确保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梳理廉政风险点,纠治司法腐败。仔细梳理廉政风险点,重点整治法官与律师之间违规交往、规避监督、诉讼掮客、“圈子”文化、离任人员违规从业等顽瘴痼疾,建立健全执法司法监督管理制度体系,全面防范化解廉政风险。
(二)构建风险防控体系,强化权力监督。认真查找权力运行过程中的风险点,强化对权力运行的有效监督,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构建迪庆法院岗位风险及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三)优化司法巡查和审务督察,解决存在问题。提高广大党员干警自觉接受监督意识,自觉接受纪检监察组监督、党委巡察组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强化对合议庭和独任法官权力行使的监督制约,中院对德钦法院开展司法巡查,并对辖区内基层法院开展全覆盖审务督察,有效防控廉政风险。
三、强责任,严管干部,确保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
(一)压实领导责任,坚持以上率下。强化党组书记、院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担当,真正将领导班子成员的直接责任和部门负责人的具体责任落地生根,发挥好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在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治警中的管理作用。
(二)压紧审判责任,坚持全流程防控。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法院内部监督机制,细化院、庭长审判监督权和审判管理权的程序规则及权力边界。全面推行类案检索规定,解决裁判尺度不统一、类案不同判的问题。实行“一案双查”,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终身问责,以严格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对香格里拉市法院1名干警进行“一案双查”处理。
(三)压好干警责任,坚持警示教育常态化。召开3次警示教育大会,组织干警120人次观看《清风云南》警示教育片。召开全体干警大会,开展“一案一剖析、一案一警醒”工作。邀请纪检监察组组长进行党纪党规宣讲,培训50人次。
四、严查处,重塑风纪,确保廉洁司法维护司法权的纯洁性
(一)坚决惩治司法腐败行为,净化司法环境。严格落实“六个一律”要求,一查到底,严肃追究。突出加强对综合部门掌握人财物权力的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监督,强化对基建项目、装备采购、物资购买等重点领域的监督,坚决查处利用司法管理权搞腐败的行为。
(二)坚决整治“四风”问题,净化工作环境。持续贯彻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抓住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紧盯“四风”问题,加强审务督察和专项检查,完善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规章制度,切实加强财务管理。切实加强对最高法院“十个不准”等铁规禁令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已经整治的问题进行回头看。
(三)坚决贯彻“三个规定”,净化办案环境。不折不扣落实“三个规定”,严查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的情况和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情况。组织干警对2018年以来落实“三个规定”的情况进行自查补报,填报292份,其中1条为非正常过问,已及时补报。党组对当事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四)坚持运用“四种形态”,净化修复政治环境。经常性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全州法院以内设监察机构更名及职责调整工作为契机,把党内的协管监督与法院内部监督有机结合起来,统筹推进司法巡查、审务督察、法官惩戒等工作,一体推进全州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五、学党史,狠抓整顿,确保法院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一)围绕“司法为民”,党史学习教育与审判业务紧密结合。按照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重要要求,把党史学习教育实践活动与扎实履行审判职能结合起来,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的限制立案、超审限、拖延送达、消极执行、拖延执行、裁判文书出现常识性错误等突出问题,切实把学习教育成效转化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生动实践,制定《迪庆州中级人民法法院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召开专题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2次,邀请州委党校老师进行党史专题辅导,向社会作出“我为群众办实事”承诺12项,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14次。
(二)围绕“五个过硬”,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取得实效。围绕“五个过硬”要求,发扬自我革命精神,紧紧抓住“关键少数”,突出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四项任务,抓好学习教育、查究整改、总结提升三个环节,全面正风肃纪、反腐强院,加强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法院队伍建设,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迪庆、法治迪庆提供坚强组织保证。一是持续把学习教育摆在突出位置,强调学习的持续性、严肃性、实效性,不断增强查纠整改的思想自觉,共召开政策宣讲会及警示教育大会5场次,3名违纪违法干警先后2次向全院干警现身说法,检讨表态,使广大干警真正把握政策界限、悟透政策内涵,激发干警自查自纠内在动力。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多层次的思想发动,按照“六必谈”要求,共组织谈心谈话2轮89人次,实现全覆盖。二是持续把查纠整改落在实处,在广泛谈心、深入发动的基础上,组织干警开展三轮《自查事项报告表》填报工作,其中填报存在问题或需要说明情况的有23人41个问题,在个人自查的基础上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严密组织个人自查,切实明确整改方向。通过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印发宣传册、设置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等方式,拓宽问题查摆的广度与深度,向社会各界发放有案不立调查表300余份,发布“减、假、暂”案件线索收集公告,广泛征集线索,大力营造开门整顿的浓厚氛围。聚焦“回头看”反馈和中央34抄告单认领的24个方面43个具体问题,制定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院党组对14名干警进行处理。三是持续把弘扬英模精神贯穿始终,中院始终注重汲取榜样力量,向先进典型学习教育,发挥先进典型的榜样示范作用,培训2场,70人次。中院“夜校”读书班邀请全国人大代表、迪庆中院聘用制书记员、“云南好人”、全省“一站式”建设调解能手、迪庆州第三届助人为乐道德模范、迪庆州扶贫先进工作者李金莲同志宣讲个人先进事迹及“两会”精神,积极开展向先进看齐工作。
迪庆州中级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对人民法院的绝对领导,推进人民法院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提高政治站位。严肃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增强责任意识。全体干警将使命扛在肩上,推进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全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