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迪庆州始终坚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加强作风建设的突破口,严明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强化日常监督,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定不移推动反腐败斗争不断向纵深开展。
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强化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报请州委审定《关于深化迪庆州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工作。对3个县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工作方案进行审核把关,督促推进改革工作。在全州纪检监察系统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整治,制定纪检监察干部“十严禁”规定,加强队伍自身建设。2019年,全州问责纪检监察干部6人,开展提醒谈话13人。
严肃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持续纠“四风”、树新风,严肃查处“四风”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等新问题,2019年,全州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7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人。在元旦、春节等法定节假日等关键节点,对各地各部门纪律作风建设进行抽查,公开曝光3批8个典型问题。持续开展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及时清理公款购买的高档烟酒、茶叶等库存物品,涉及单位1个,上缴处置资金22050元。进一步转变监督理念、整合监督力量,建立“2+1+1”监督执纪监察联动工作机制,探索开展“体验式监督”。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区分不同情况给予不同处置,2019年,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438人次,第一、二、三、四种形态占比分别为69.2%、16.2%、9.4%、5.2%。严格落实“基层减负年”要求,采取每月一调度、每周一研判、每季一总结的方式,严格落实文件、会议和督查检查考核审批制度,着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019年,州本级制发规范性文件1743件,比2018年减少50%,召开会议473次,比2018年减少38%,会议质量明显提高、会议数量显著减少;全州督查检查考核事项从2018年的235项减少为2019年计划的62项,减少74%。
围绕重点工作重点领域,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把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式”巡察贯通起来、穿插使用,开展州委第八轮、第九轮、第十轮巡察,共对11个州直部门开展常规巡察,对6个乡镇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对20个建制村进行提级巡察、对全州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开展机动巡察、对全州脱贫攻坚教育保障和住房保障开展专项巡察,共发现问题435个,问题线索31件,向被巡察党组织提出整改意见138条,向州委及州级有关部门提出11条建议,充分发挥了政治监督和政治导向的作用。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实施意见》,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组织召开全州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专题会议,部署安排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2019年,对122名党委、政府负责人和脱贫攻坚责任单位党委(党组)书记进行提醒谈话,共处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46件,立案2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2人,问责2个党组织45名党员干部,通报曝光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24批32起。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结合起来,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深挖细查,提级办理。2019年,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审查涉嫌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1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5人。
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着力查处的重点对象,把在党的十九大后仍然不知敬畏、胆大妄为者作为重中之重,持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严肃查处了香格里拉市水务局原副局长马卫民、香格里拉县公安局原副主任科员傅晓林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规范监督执纪工作程序,全要素、多形式、多层次实践摸索试用12项调查措施,加强纪法贯通,实现监察对象和监察职能全覆盖,充分发挥“1+1>2”的效果,2019年全州纪检监察机关立案116件,同比上升127.5%;采取留置措施8人、同比上升100%;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3人,同比增长129.31%。(迪季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