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烂尾楼清理整治工作省级协调机制办公室公布全省各州市烂尾楼化解情况排名表,迪庆州排名前进至全省第二,化解率100%。标志着迪庆州列入省级清理整治烂尾楼工作完成了相关目标任务,迪庆州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推动工作发挥了作用、取得了成效。
明确任务重拳出击,政治监督推动烂尾楼清理整治。为监督推动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落地见效,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确保迪庆州列入省级清理整治2个烂尾楼实现整治目标。根据全省烂尾楼清理整治工作三年行动计划和省纪委监委工作要求,2021年5月份,在迪庆州纪委常委会的统一领导下,成立了以州纪委副书记、州监委副主任任组长,州纪委常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州纪委州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主任任副组长,州纪委州监委相关部室和派驻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监督推动全州烂尾楼问题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专项工作办公室,制定下发了《关于监督推动全州烂尾楼问题清理整治的工作方案》。州纪委州监委以坚实的组织保障、严密的责任体系和有效的工作措施把监督推动工作贯穿迪庆州烂尾楼清理整治全过程,开展“蹲点式”“调研式”“下沉式”“飞行点穴式”等监督检查10余次,电话联系对接20余次,根据整治过程中的推进情况和省、州阶段性决策部署,及时分析研判面临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以提醒强调、监督督促、协调保障等方式及时化解难点、打通卡点、疏通堵点,使烂尾楼清理整治工作瞄准目标、不偏航向、保速保质、取得实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凝心聚力、协作配合,以“铁拳”力量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充分发挥了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彰显了政治机关正风肃纪、担当作为、服务群众、保障民生的政治本色。
协调联动狠下功夫,主动担责开展烂尾楼清理整治。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力清理整治烂尾楼的通知》要求,2020年11月30日,迪庆州成立烂尾楼清理整治工作州级协调机制,组建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在州住建局,明确了12个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每月向省级协调机制办公室、州人民政府和驻局纪检监察组书面报告工作推进情况,每季度组织成员单位召开工作部署会,建立信息报送、工作通报、问题提醒、派单交办、会商约谈、督促检查等工作机制,有效保证了烂尾楼清理整治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州级协调机制成员单位之间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住建、法院、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结合各自的职能职责,逐个调查走访和重点关注相结合,先后14次到维西县开展烂尾楼清理整治督促指导工作,对烂尾楼清理整治进行现场督导,每月实时掌握进展、跟踪上报情况数据。自1号烂尾楼于2021年7月份复工以来,清理整治工作一直未能突破50%的化解率,州级协调机制迎难而上、主动作为,州住建局充分发挥协调机制关键作用,多次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如何破题,搭建桥梁畅通维西县政府和州法院沟通交流机制,实现“府院联动”紧密配合,使涉法涉诉问题及时得以解决推动清理整治工作实现质的突破。同时,督促维西县政府趁热打铁,以破竹之势完成有关程序,有关双方签订《和解协议》,协调解决30%复工复产资金,在2022年3月份100%化解,完成省级目标任务。
总结经验乘势而上,持续监督巩固烂尾楼清理整治成果。监督推动烂尾楼清理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在监督过程中,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五个到位促监督推动、五级联系促工作落实、五个压实促问题化解,增强了团结协作意识、拓展了监督工作方法、搭建了信息共享平台,形成了一套可总结可借鉴可推广的监督工作办法。在推动部门工作的同时能够总结提炼监督工作办法,实现双向增值,对今后更好开展监督工作是有利的,但是无论工作办法如何,都不能因为一点成绩而沾沾自喜,要警惕出现走捷径的思想苗头,监督工作是来不得半点假把式的,实、严、紧的主基调不能变,唯有坚守为群众办实事的初心,把监督一个脚印一个脚印的走好,再有恰当有效的监督方式加持,才能充分发挥监督效能,推动部门工作和作风转变,不断提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化解工作实现新目标,整治巩固工作站在新起点,烂尾楼的持续复工建设、有关历史遗留问题化解还摆在眼前,作为监督专责部门要主动肩负起以作风转变推动效能革命的艰巨使命,以“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持续监督巩固成效。以“小切口”整治民生领域问题专项行动为契机,充分用活“室组地”联动模式,把监督镜头聚焦烂尾楼项目背后滥用职权、失职渎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及时清理排查区域内烂尾楼清理整治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畅通线索处置机制,对可能出现或出现的情况及时研判处置,整治不正行为、规范行业秩序、释放纪法权威。(吴晓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