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要请被监督单位或部门党组以正式发函件到派驻纪检监察组征求党风廉政意见,收到函件后,派驻纪检监察组将召开组务会进行审查,围绕信访举报、问题线索等情况进行审查,议定回复意见。无特殊情况的,我们将在3个工作日内回复意见,如有特殊情况,我们将在5个工作日内向贵单位反馈意见。”驻州教体局纪检监察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就如何回复党风廉政意见向前来咨询业务的人员介绍道。
今年以来,迪庆州纪委监委驻州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不断完善廉政审查程序,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坚决杜绝干部“带病提拔”“带病评优”“带病晋职”,截至目前,在干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职称评定、工作调动等方面回复党风廉政意见24批,109人次。
严把程序关。在收到征求党风廉政意见函后,驻州教体局纪检监察组及时召开组务会进行核查,围绕被征求人员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反映情况、党政纪处分情况、诫勉谈话情况等重点内容进行核查,确保意见回复的准确性、规范性和时效性。
严把意见关。根据综合掌握的情况,在回复过程中,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不回避问题、不遮掩错误,向征求意见单位提供真实、全面、准确的廉政意见,确保做到件件有“回音”、件件有“准音”。
严把纪律关。严明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保密纪律,遇到特殊情况及时向州纪委监委分管领导汇报。
严把责任关。对干部在政治品质、道德品行、廉洁纪律等方面存在违规违纪行为影响使用,但由于把关不严、核查不认真,甚至故意隐瞒,造成回复党风廉政意见失事失准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不仅影响选人用人,更关乎一个地方、单位整片‘森林’的健康成长,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通过建立廉政档案等方式,对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表彰奖励等进行更严格的‘廉政体检’。”驻州教体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表示。(李永红 杨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