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肃各综合监督部门财经纪律,强化内部控制建设体系,近日,迪庆州纪委监委驻州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对各综合监督部门印发通知,重申严禁私设“小金库”,要求各综合监督部门开展“小金库”自查自纠专项整治工作。
通知指出,各部门领导班子及财务工作人员一定要讲政治、严纪律,进一步提高财务工作的政治敏锐性和工作责任心,切实强化法制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本着对党忠诚、对组织忠诚、对事业忠诚的态度,按照“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狠抓财务制度规范,坚决遏制“小金库”问题反弹回潮,切实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要求落实彻底、整改彻底。
通知强调,各部门要对本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情况再次进行自查自纠,并及时纠正自查中发现的涉及“小金库”和其他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各单位负责人、分管财务负责人及各单位财务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要求做出不设立“小金库”的书面承诺,并接受纪检监察组和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
通知要求,各部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的情况、各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分管财务的领导和财务室要切实履职尽责,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下属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监管,确保财务工作的严谨、细致、规范。加强对“小金库”治理情况的监督检查,牢固树立“不想设、不敢设、不能设”的理念,对顶风违纪的要严肃查处,进一步推动“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曲楚 杨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