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审查是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关口,也是党内监督的重要方式,要坚持做到问题不回避、错误不遮掩、责任不推卸,当好廉政审查‘守门员’…”
今年以来,迪庆州纪委监委驻州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对各监督部门涉及干部调整、表彰、干部考核、评优评先等共40余人次进行廉政资格审查,出具党风廉政意见30多份,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有效杜绝了干部“带病提名”“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现象。
纪检监察组对各监督部门提出的党风廉政征求意见函及时受理及时办结,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审核,在规定时限内复函。在对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的审查过程中,由纪检监察组围绕信访举报、诫勉谈话、问责、立案、受处分情况、巡察反馈意见等重点内容进行审查。“廉政体检”结束后,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由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对审核情况签字确认后及时严谨出具廉政鉴定意见,及时、准确回复廉政审查结果,并依据审查结果提出相应建议,特别是对于收到信访举报的审查对象进行分类处置。
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的过程中,严格把握政策界限,逐级审核,层层把关,确保回复意见全面客观准确。同时纪检监察组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廉政审查中把关不严、审查不认真,甚至弄虚作假、隐瞒或夸大事实,造成审查结论失实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肖丽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