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要闻 工作动态 审查调查 党风政风 巡视巡察 党纪法规 通知公告 信息公开
所在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 派驻监督
站内搜索:

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加强综合监督部门“三重一大”事项备案监督管理

发布日期:2021-01-25 10:27:37    信息来源: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

为进一步加强综合监督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规范领导干部决策行为,严格决策程序,防止决策失误。去年以来,迪庆州纪委监委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印发了《关于规范“三重一大”事项报备工作的通知》,在综合监督部门统一实施“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备案监督管理。

明确备案监督内容。《关于规范“三重一大”事项报备工作的通知》对综合监督部门需备案的“三重一大”事项进行了严格界定,即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和大额资金使用,同时明确将决策会议的时间地点、提议部门、出(缺)席人员、审议议题以及审议结果等内容一并填报备案,对审议结果中弃权和反对的情况着重进行备注说明。

强化全程监督。纪检监察组对综合监督部门“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监督管理延伸至事前报告、事中参与和事后备案全过程,要求各综合监督部门对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须提前告知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组酌情派员参与会议,会后综合监督部门将会议记录以及与决策事项有关的资料一并报纪检监察组备案。

实施日常督查。在对“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结果备案后,纪检监察组采取随机抽查和专项督查等方式,对综合监督部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档案资料和决策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将落实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检查考核重要内容,不断推动领导干部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公开化水平。(达瓦次里)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