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清明节,遥想介子推,犹记片衣襟,党员干部要牢记,清若水、明如镜,勤政清明复清明。”
近日,迪庆州纪委监委驻州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坚持早安排、早提醒,发出清明节温馨提醒,要求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利用公车公款公物进行私人扫墓、祭祀、游玩和探亲访友等活动,自觉抵制封建迷信活动或低俗祭扫活动,坚决杜绝各类变相的“节日腐败”。倡导文明祭祀,提倡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及森林防火要求,落实好节日值班工作。
据悉,今年以来,驻州政府办纪检监察组不断加强廉政风险提醒,在元旦、春节、清明等重要节日节点,向各监督部门编发纪律提醒信息加强警示教育,通过“咬咬耳朵”早提醒,“扯扯袖子”打招呼的方式,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紧绷“廉政弦”不碰“高压线”。节日期间,纪检监察组还采取多种形式对各监督单位开展明察暗访,对各监督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作风建设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温馨提醒不仅是一种善意的‘提醒’,更是一种‘爱护’,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我们要牢固树立纪律规矩意识,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过好节日‘廉洁’关。纪检监察部门可以多些提醒,早些预防,让党员领导干部牢牢守住自己的‘家门’。”监督部门的一名党员干部为发送的提醒函“点赞”。
“节前提醒旨在提醒广大党员领导干部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纠正‘四风’问题,严格正风肃纪规范个人行为,带动文明过节新风,有效推动实现‘节日病’下降,‘四风’问题不复发。”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强调,将持续强化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为节日风清气正提供坚强纪律保障。(周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