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恭喜你,女儿要结婚了,这是你们家的一件大喜事,喜事就要办得喜庆,但是也不能违反党的纪律……同时还要注意,办理婚庆事宜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这是迪庆州纪委监委驻州政府办纪检监察组与因需操办女儿婚事前来报备的退休人员进行谈话时的一幕。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自派驻以来,驻州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前移监督关口,按照“事前事后两报告、作出承诺谨遵循”原则,对各监督部门干部职工办理婚丧喜庆事宜进行规范。
严格事前报备。严格要求报备人员提前10天审批,审批内容包括具体事宜、时间、地点、宴请人员范围、宴请人数(桌数)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首先按照干部权限向所在单位报备,并由单位负责人与报备人提醒谈话,报备人承诺遵守有关规定签订承诺书。
坚持提醒谈话。报备人事前报备后,由纪检监察组与报备人开展面对面提醒谈话,告知有关纪律要求和注意事项,强调“十个严禁”“六个不准”,重申纪律规定,确保廉政教育提醒到位。同时,结合当前实际,要求报备人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格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特别是制止餐饮浪费的相关要求,做到勤俭节约,营造崇尚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良好氛围,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加强督查。事后10日内,将实际宴请的人数、桌数等情况上报,所在单位负责督办,同时报纪检监察组备案。纪检监察组做好相关痕迹档案的整理、保管和监督工作,严把事后追责关,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者,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公开通报曝光。
“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对婚丧喜庆的监督,通过明察暗访、邀请人民群众进行监督等方式,加强对各监督单位干部职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把事后的‘追责关’。”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强调。(周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