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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州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当好“敲钟人”和“消防员” 严防“小问题”演变做大

发布日期:2021-08-02 10:54:48    信息来源:驻州委办纪检监察组

“经查,你们在两次接受接待用餐后没有缴纳伙食费,请说明具体情况……”

“你单位要及时反省,认真整改,总结经验教训,时刻警醒自己,不能让这些小问题慢慢累积成为大问题……”

近期,迪庆州纪委监委驻州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对州交通运输局在接受接待用餐后未缴纳伙食费的问题进行了督促整改。

纪律作风建设无小事,驻州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在日常监督工作中,始终紧盯各综合监督单位关键领域、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开展好监督工作,在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时候及时咬耳扯袖,严防“小问题”演变做大。

经纪检监察组了解,州交通运输局分别于2020年3月30日、2020年4月28日在检查工作时接受维西县交通运输局两次接待用餐,均未按规定缴纳伙食费。在了解到该问题后,纪检监察组第一时间就正式发文通知州交通运输局党组,要求核实好具体情况。通过调查了解,两次未缴纳伙食费的接待用餐产生背景均为工作的情况属实,由于个人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不够认真细致等原因,6名出差人员没有在接受接待用餐的时候按规定缴纳伙食费,违反了有关纪律规定。

在驻州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的督促下,州交通运输局及时召开专题整治会议,对涉及的6名同志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让其向维西县交通运输局补缴了每人40元的伙食费。州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人表示:“我们将坚决按照要求把问题整改到位,并以此为戒,在今后的工作当中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委、州委实施细则,做好出差费用报销审核把关,同时将以此为契机,在全局干部职工中进一步加强党纪国法、各类文件政策和规章制度的学习教育,不断提升干部职工遵纪守法的思想意识。”

       在问题整改工作完成后,驻州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与州交通运输局班子成员和相关人员进行了谈心谈话,在强调相关纪律规定,敲响警钟的同时,引导涉及问题的干部职工放下思想包袱,既要在问题中汲取教训,也要学会在问题中有所收获,有所成长,确保在每一件“小事”和细节当中都能够讲规矩、守底线。(徐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