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春节期间,迪庆州纪委监委驻州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向各综合监督单位下发了《关于“春节”期间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提醒函》,提醒广大党员干部守住底线,过好“廉节”。
重申廉洁禁令。针对“四风问题”和八项规定,驻州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重申禁令,在节日期间要求各监督单位要主动开展日常监督检查,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严禁违规组织、参加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收送名贵特产、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电子红包;严禁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以及违规吃喝、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等行为,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强化责任落实。要求各单位党组要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主动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以身作则,管好身边人,不该收的不收,不该拿的不拿,恪守纪律规矩底线。同时要敢抓敢管,敢于负责,加强对本单位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并结合典型案例,在节前开展纪律提醒和警示教育,坚决杜绝“节日腐败”。
从严执纪问责。驻州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将充分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保持正风肃纪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春节”期间驻州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责任追究,同时设置多种监督方式,认真接受群众监督,对“春节”期间顶风违纪行为,严肃查处问责,确保过一个节俭祥和、风清气正的节日。
通过发“廉政提醒函”,给各综合监督单位释放了正风肃纪不停步、纪律作风建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提醒信号,督促各综合监督单位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确保过一个廉洁“春节”。(吴晓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