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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州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丰富监督手段 提升监督效能

发布日期:2022-04-15 10:37:02    信息来源:驻州教体局纪检监察组

“‘三个一’工作是以推进各项工作落实为目的,以提高执行力为重点,在各部门党组(党委)研究‘三重一大’会议上通过警示教育、纪律学习、提醒谈话的方式,加强履行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让部门更加自觉地接受监督,提升监督质效,有效发挥纪检监察组‘哨兵’和‘探头’的作用……”

近日,迪庆州纪委监委驻州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为进一步丰富监督手段,提升监督效能,督促各部门党组(党委)落实好主体责任,更好发挥纪检监察组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在各综合监督部门党组(党委)“三重一大”会议上开展“三个一”工作。

开展一次警示教育。根据近期通报文件和学习要求,在“三重一大”会议上纪检监察组按警示教育工作需要对党组(党委)开展警示教育,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时刻绷紧纪律之弦,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汲取严重违纪违法案例深刻教训。

开展一次法规学习。督促各部门长期坚持、认真执行“三重一大”等会议第一重要议题制度,用好“五个第一”机制,持续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提高思想理论素养、政治政策水平、法治思维能力。纪检监察组在“三重一大”会议上开展政策法规学习,督促各部门严格执行和贯彻落实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云南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正负面清单汇编》等政策法规,完善机制,规范程序。

开展一次谈话提醒。纪检监察组根据各部门职能职责和一段时间内的政治生态情况,灵活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精准运用“第一种形态”作为教育、监督、管理党员干部的重要抓手,针对各级党委(党组)和党员干部身上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在“三重一大”会议上运用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方式提醒教育,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根治“小病”、防治“大病”,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

“开展‘三个一’工作,是通过警示教育、法规学习、提醒谈话等工作方式,更好地发挥纪检监察组监督作用,督促各部门领导班子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忠诚履职,增强工作执行力,提升工作效能,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带动广大党员干部受教育、明纪律、知敬畏、守底线。”驻州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表示。(杨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