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好建设‘清廉云南’的各项工作要求,请各个有政务服务事项的监督部门对照监督治理重点,认真开展自检自查,集中排查存在的问题,及时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措施。纪检监察组将会根据问题台账以及相应的整改措施,监督整改过程,检查整改情况,做好‘监督再监督’工作。”
近日,迪庆州纪委监委驻州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向有政务服务事项的州农业农村局、州水务局、州科技局、州残联下发《关于认真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治理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各相关部门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工作,并在月底之前将相关情况上报至纪检监察组。
纪检监察组将会通过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的方式,检查各部门开展自检自查的情况,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治理专项行动第一步。
下一步,纪检监察组会根据各部门上报的存在的问题、对应的整改措施,制定相应的有针对性的监督措施,深入各个部门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各个部门认真抓好整改工作,把存在的问题清零。(和润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