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要将年度工作‘项目化’,使监督责任‘可视化’,确保派驻监督工作方向不偏、力度不减、尺度不松。”
今年以来,迪庆州纪委监委驻州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认真贯彻落实省、州纪委全会精神,根据《迪庆州纪委监委“一二四”工作机制(试行)》要求,通过“两表上墙”将工作任务进行清单式管理、项目化推进,不断提升派驻监督工作质效。
算好“工程量”。全面把握全州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形势任务、工作目标、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州纪委监委确定的2022年工作任务,立足派驻监督的主业主责,紧盯各综合监督部门职能职责,针对部门行业特征,研究制定驻州委办公室机关纪检监察组的监督责任清单。
定好“施工员”。严格落实州纪委监委工作要求,找准履行派驻监督的切入点,围绕2022年度项目清单,量化具体工作清单,划定“责任田”,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限、工作标准,实行“清单式”监督、“清单式”管理,定期动态更新清单内容,通过任务倒逼、责任倒查的方式,形成任务部署、推进实施、总结提升的工作闭环,确保监督工作有序高效推进。
走好“进度条”。每周召开组务会,制定工作计划,研究重点工作进度,动态掌握工作进展,并对每周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起底盘点。对照工作任务清单对标对表,逐项“销号”,以责任落实推动工作落实,推动派驻监督工作更加精准、高效。
“下一步,纪检监察组将定期对照上级决策部署和《清单》明确的工作重点,对已完成事项进行‘回头看’,对未完成事项及时研究落实举措,做到在对照自查中发现问题,在审视成效中反思差距,在真抓实干中补齐短板,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确保监督‘探头’不‘落灰’、不‘蒙尘’。”驻州委办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说道。(吴晓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