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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州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规范程序严把关口 开展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 

发布日期:2022-10-17 09:53:44    信息来源:驻州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

“您好,这是我们单位某某同志的廉政情况征求意见函,请帮回复一下意见,谢谢!”

“好的,我们将第一时间向部门主要负责人汇报,启动办理程序,待明确回复意见,及时函复您单位。”

这是迪庆州纪委监委日常工作中的一幕,也是州纪委监委常态化开展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迪庆州纪委监委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作为履行监督职责的重要抓手,围绕干部选拔任用、表彰奖励、评先选优、职级晋升、年度考核等关键环节进行“政治体检”,不断前移监督关口,从严从实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评优”“带病表彰”等问题发生。

 为确保对征求意见对象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的全面、客观、准确,在收到征求意见函后,对征求意见对象层层“把脉”、集体“会诊”,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监督检查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提出意见建议,具体围绕信访举报情况、问题线索核查情况、党纪政务处分情况等重点事项进行严格梳理排查。在此基础上,综合分析专项监督、审查调查、巡察、审计等方面的廉政信息,以及日常监督情况开展综合分析研判,对被征求对象的廉洁自律情况进行深入“扫描”、精准“画像”,坚决把“问题干部”挡在“门”外。

“今年以来,纪检监察组已对7家综合监督单位的11批20人次进行了党风廉政意见回复。”驻州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说道。

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中,本着对党风廉政审查结果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实行廉政审查责任追究制,坚持“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对接收函件、组织核查、结果复函、建档留存等环节规范分工,确保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有据可查,确保廉政审查的严肃性、规范性、保密性。对在意见回复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以权谋私,造成党风廉政回复意见失实失准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为进一步规范机关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今年还下发了有关工作指引,明确了具体程序、提出了有关要求。2022年1月至今,除了各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回复的党风廉政意见外,州纪委监委机关共回复有关个人党风廉政意见36件532人次。”州纪委监委组织部负责人说道。

“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是干部选拔任用的一道重要关口,是防止‘带病提拔’的关键环节。”州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们将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继续念好‘严’字诀,有‘病’说‘病’,做到不回避、如实出具相关人员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回复意见,把好‘廉政体检’关,努力营造良好的选人用人氛围。”(和婉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