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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州纪委强化内部监督 严把执纪办案重点环节

发布日期:2015-09-21 10:27:28    信息来源:无

    今年以来,迪庆州纪委从案件线索处置权、案件检查权、定性量纪权等重点环节入手,加强内部监督,严防纪检监察干部“灯下黑”。
    一是完善工作流程。认真清理岗位权力,按照委局领导班子、内设室、干部监督工作岗位的情况,明确每一层面人员的岗位责任,进一步规范防范措施,实现“决策权”、“调查权”、“处分权”和“监督权”的相互分离,防止权力集中发生廉政风险。在具体工作中,受理信访人员只受理信访转办,不直接查办案件,查办案件人员只调查突破案件,不从事案件定性处理。针对容易发生腐败的廉政风险点,编制业务工作流程,制定相应管控措施。
    二是建立健全案件线索归口管理。建立了案件线索资源库,将案件线索全部纳入资源库,由案件监督管理室归口管理,跟踪督办,防止案件线索在办理过程中人为流失。重要案件线索经纪委常委会讨论通过,主要领导批示后,承办职能部门必须同步报案件监督管理室备案。
    三是强化办案人员廉洁自律。认真按照纪检监察机关办案纪律的要求,加强宣传教育,对办案人员高标准、严要求,增强自我约束能力。
    四是加强案件调查监督。根据工作职责,派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工作人员参与和介入案件调查监督,认真开展案件调查监督工作,主要监督内容包含:是否接受与案件有关单位及人员的财物和请吃;是否利用被调查单位和人员为本人或亲友办理私人事项;是否伪造、篡改、隐匿、销毁证据,故意夸大或缩小案情;是否擅自泄露、扩散举报情况和案件线索等。
五是健全内部监督机制。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对办案程序、办案权限、办案时限、办案措施使用、办案安全文明和涉案款物处理严格审查和把关。实行案件跟踪督办制、办案时限制、办案回避制、审复分离制、办案回访制和交叉审理制等制度,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案件统计和监督工作,注重发挥申诉复查对案件检查、审理的监督作用,构建科学的内部监督制约体系。
    在下步工作中,迪庆州纪委将认真按照中纪委和云南省纪委的工作要求,把加强办案监督作为提升办案水平和质量的重要措施,创新机制,狠抓落实。认真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聚焦主业,提高监督成效,锻造过硬队伍。健全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将泄露案情、以案谋私、灯下黑等问题作为监督重点,严防出现品行不端、作风不正、行为失范等问题发生,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