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纪律审查工作越来越突出“抓早抓小”要求,维西县纪委积极实践“四个形态”中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的新标准,推动问题线索处置方式多以谈话函询为主,将谈话函询作为减少存量,遏制增量的有效手段,避免了问题线索的遗漏和积压。
强化谈话函询警示教育功能。维西县各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和案件检查室在实施谈话函询过程中耐心细致向涉及的党员干部宣讲党纪法规,注重强调遵守“六项纪律”,积极在思想上对他们进行引导,在讲清政策法规的同时,帮助同志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切实把谈话函询落到细节处,落到实处,时时警钟长鸣。
规范谈话函询工作程序。研究制定《中共维西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规范谈话函询办理工作的暂行办法》,对适用谈话函询的问题线索作出了明确界定,严格执行分级审批制度,对问题线索进行集体排查,提出谈话函询建议,报分管领导审核后,提交县纪委书记办公会研究决定。采取谈话方式的,由案件检查室或各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拟制工作方案和谈话提纲,报分管领导批准后办理。采取函询方式的,案件检查室或各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起草《函询通知书》,报分管领导批准后,发给被函询对象,被函询对象按照要求,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书面回复,写出《本人情况说明》,经所在地方、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的党委(党组)主要责任人、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负责人签字后,报县纪委具体承办的案件检查室或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
坚持谈话函询与调查核实相结合。谈话函询结束后,就谈话函询对象说明的内容及提供的证明材料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发现不符合要求的,督促谈话函询对象及其所在单位作出补充说明。今年以来,对问题干部和有问题线索党员干部谈话函询19件22人,经核查,其中18件反映问题线索失实,已及时予以了结;转立案1件1人,正在深入调查。(维西县纪委 李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