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迪庆州纪委监委消息:日前,迪庆州纪委监委对维西县搬迁安置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董桂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董桂军丧失理想信念,纪法观念淡薄,与他人串供,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对抗组织审查;在征地赔付工作中,违反规定擅自确定实物指标补偿标准进行赔付,不正确履行职责;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董桂军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迪庆州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董桂军开除党籍处分,由迪庆州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