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州纪委监委通报了维西县白济汛乡修改、制作虚假会议纪要作为项目资金支付依据的问题。
经查,2019年8月,因资金支付需要,白济汛乡人民政府项目办负责人和城修改、制作虚假党委会议纪要,把碧罗村太阳能热水器、路灯采购项目7月份招投标以后中标单位的相关内容写进落款日期为3月19日的会议纪要中,并经乡长赵斌同意,将虚假会议纪要放入采购项目材料中作为资金支付依据。
和城作为乡政府项目办负责人,不正确履行职责,弄虚作假,对该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赵斌作为乡政府乡长,负有主要责任。2020年8月20日,经州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赵斌同志全县范围内通报问责,并责令做出深刻书面检查;给予和城同志谈话诫勉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