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作风不实,出现资金拨付报表数与实际拨付情况不相符的问题,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实事求是……”近日,梁河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针对监督检查时发现的县财政局工作作风不实的问题,对其“一把手”进行谈话提醒。
近年来,县纪委监委聚焦“关键少数”,把开展谈话作为强化“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监督的重要抓手,以“谈话”为重要抓手,经常性督促提醒扛牢扛稳主体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答好管党治党“必答题”。2024年以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已与15名县直单位、乡镇“一把手”进行“一对一”谈话提醒。
为提升监督谈话质效,县纪委监委该县制定的《县纪委书记同下级“一把手”谈话工作办法(试行)》,梳理汇总信访举报、日常监督、审查调查、巡察等途径发现的各类问题,重点围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纪律教育和清廉云南建设、依规依法履职用权等方面形成个性化谈话提纲。
谈话中,县纪委监委向“一把手”开门见山指出问题、隐患和不足,并提出相应工作意见,做到谈深认识,谈清责任,谈透问题,谈好意见。针对单位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县纪委监委对县直单位、乡镇“一把手”开展“点穴式”谈话提醒,以谈明责、以谈强廉、以谈促改,让“一把手”时刻感受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
为做深做实谈话“后半篇文章”,防止“一谈了之”,县纪委监委还建立整改督促考评机制,将日常监督谈话、案件警示教育谈话、提醒谈话中指出的问题、提出的要求,反馈至对口乡镇纪委、纪检监察室和派驻机构,督促被谈话人限期整改。此外,将整改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对整改不到位、敷衍应付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