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我代表中国共产党德钦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二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二次全会、州纪委八届二次全会精神,总结2016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2017年工作任务。刚才,州委副书记、德钦县委书记张卫东同志代表县委作了重要讲话,对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了安排部署,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决策部署,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神圣职责,发挥好党内监督专责机关的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回顾
2016年在州纪委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紧紧围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目标,准确运用“四种形态”,不断强化管党治党的政治自觉、政治担当,聚焦主业主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神圣职责,持续保持反“四风”、正党风,反腐败、倡清廉的战略定力,不断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带头落实“两个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县委始终保持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政治立场,把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做到把主体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在实处,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县委常委会及时传达学习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和州委、州纪委有关文件精神,对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始终做到“四个亲自”,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牢抓实。督促2015年考核评定等次为基本合格的6个单位限期整改落实,并向县委专题汇报整改情况。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自上而下分8个层次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做到提醒谈话全覆盖。
不断强化纪律约束,认真履行监督责任。通过修订完善《关于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的通知》,制定出台《德钦县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德钦县2016年度廉政提醒谈话实施方案》等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廉洁档案,进一步规范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廉洁从政行为。同时认真落实干部述责述廉、任前廉政谈话等监督机制,5名县管党政领导干部向县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作述责述廉,并接受县纪委委员的现场点评和民主测评。全年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68人次,诫勉谈话5人次,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358人次,切实加强了对全县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不断强化“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对稳增长、脱贫攻坚、“五网”建设、缉枪治爆等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开展专项纪律检查,推动中央、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和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稳步推进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县纪委内设机构由原来10个调整为7个,机构设置进一步优化,主业主责更加明确。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联系汇报制度,实行各单位按季度向各联系纪工委上报党风廉政工作开展情况,实行各乡镇纪委书记、各纪检组长每季度向分管纪委副书记、每半年向县纪委书记汇报工作制度,实现了党风廉政动态化管理。
(二)持之以恒落实监督执纪问责,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坚守职责定位
聚焦主业主责,按照“三转”要求,严格落实监督责任,深化机构改革调整,在执纪监督问责工作上持续发力,切实种好自己的“责任田”。
深化宣传教育,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坚持把廉政教育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注重教育在先,预防在前,充分发挥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作用,不断提升广大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党性修养,切实筑牢了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组织全县党员干部观看廉政教育影片,观看人数达657人次。组织全县脱贫攻坚重点部门主要负责人21名赴云南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并撰写观摩心得体会。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手机短信平台等常规宣传载体,强化廉政文化宣传警示教育,全年共发送手机廉政短信3000余条。坚持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转变工作作风的重要手段,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规章制度。加强党员干部的党纪意识,通过举办“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为主题的党章党规知识竞赛和网络测试等活动,做到以赛促学,以学促廉。进一步抓好农村基层干部党风廉政教育培训工作,对全县46个新任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及监督委员会主任共176人进行了廉政教育培训。
抓常抓细抓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持续实行县纪委常委轮流抓作风建设值周制,坚持经常抓、抓经常,抓出成效,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一是组织人员对上下班签到、上班时间不务正业、节假日值班纪律执行情况等开展了监督检查。二是紧紧盯住节假日不放松,严格监督执纪,做好各级各部门节假日期间廉洁自律的节前提醒谈话、节中专项督查、节后核实说明。通过专项督查,对涉及节日期间公款消费的19个部门33张票据要求进行说明并核实相关情况。三是严明会议纪律,有效促进会风持续好转。通过会前严明、会中监督、会后核实通报等方式加强会风纪律督查,全年对未按要求参加会议的4个单位、1名主要负责人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通报批评,营造了良好的会议风气。四是持续加大对婚丧喜庆事宜的监督检查力度。全年向县纪委登记备案举办婚丧喜庆事宜73户(其中丧事事宜2户),未发现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五是认真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对全县各级各部门团购房、办公用房超标、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发放手机、违规报销通讯费等方面进行重点检查,对违规报销通讯费的6个部门、涉及资金13.2万元要求限期收回,对办公用房超标的7个部门要求限期严肃整改。
改进监督方式,提升监督实效。一是认真开展“小金库”问题整治工作。严格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县纪委联合相关部门对全县四个部门和一个乡镇进行了重点抽查,对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3个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并要求及时整改。二是认真落实好中央环境保护督查组交办的环境问题后续整改工作。及时组织县林业局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核查工作,对4个职能部门1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集体提醒谈话。三是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监督管理。持续开展公车私用、公车标识不明等违规现象的监督检查工作,对存在公车标识损坏、遮挡、撕毁等情况的5个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要求严肃整改。四是加大行政问责力度,2016年对5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行政问责。
发挥自身优势,服务精准扶贫。以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管理、驻村工作保障措施落实、帮扶工作开展情况为重点,成立专项检查工作组,深入开展脱贫攻坚纪律检查。年内共抽调纪检监察干部50人次,重点对执行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等五方面的工作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对在推进脱贫攻坚工作中重视不够、工作不扎实、易地搬迁工作推进缓慢的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
全面启动巡察工作。及时成立德钦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中共德钦县委关于建立县委巡察制度的实施意见》、《建立中共德钦县委巡察人才库建议方案》等相关文件,并于2016年12月24日启动了十二届县委第一轮巡察,对县民政局开展了为期20天的巡察工作。
加强执纪审查,惩治腐败形成新态势。认真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持续保持执纪审查力度,严格分类处置问题线索,扩大谈话函询覆盖面,着力用好第一种形态。2016年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21件:谈话函询7件,初步核实14件。其中失实15件,适当处理2件,转立案4件,正在办理1件。全年立案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11件12人,涉及乡科级1人,其他人员11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1人,留党察看3人,开除党籍8人。充分发挥畅通群众诉求“五级联动”机制作用,全年共受理群众诉求637件,办结634件,正在办理3件。
着力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结合今年县、乡、村换届选举工作,选优配强各级纪检监察干部队伍,通过法定程序选举产生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174名,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和纪委委员40名,县纪委常委班子成员9名,县纪委委员19名。加大干部交流和提拔力度,全年新招录2名公务员,提拔任用6名干部,系统内提拔交流7名、系统外5名。让能力素质高、业务突出、群众反映较好的干部进入到各级领导班子,着力增强了全县各级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活力。
在州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的共同努力下,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必须清醒的看到,我们的工作与上级的要求还有差距,与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有些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有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认识不深刻;一些党员干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作风问题仍然存在;农村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意识淡薄;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能作用还未能充分发挥;开展执纪监督的力度不够,以德钦海拔高、条件艰苦为客观原因,存在信任代替监督、感情代替监督的现象;一些纪检监察干部对新常态下的纪检监察工作适应能力不强,思想上存在平稳过渡,不愿、不想得罪人的现象仍然存在。对此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永远在路上,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推动德钦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的现实需要,是全县各级党组织的重大政治任务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2017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州委、州纪委和县委的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维护好党内政治生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严明党的纪律,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变为实际行动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聚焦全面从严治党进行战略部署,取得了重大政治成果、思想成果和制度成果。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是依规治党、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成果。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准则和条例为尺子,加强对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执行准则、条例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党员领导干部对党忠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为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供有力保障。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确保全党思想统一、步调一致、令行禁止。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把党内政治生活作为党组织教育管理党员和党性锻炼的主要平台,坚决杜绝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随意化、平淡化倾向,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要把学习贯彻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同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党纪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贯通起来,把制度蕴含的力量释放出来,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加大对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防止和纠正执行纪律宽松软的问题,坚决纠正和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口是心非、阳奉阴违,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欺骗组织、对抗组织等行为。
强化党内监督。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建立健全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着力发现、督促解决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围绕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深化“三转”,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的监督机制。进一步推动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强化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的领导和指导,保证纪委监督的权威性。积极探索纪律教育经常化、制度化的途径,进一步强化党章党规党纪学习宣传教育。进一步完善涵盖全县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档案,强化对领导干部廉洁情况的监管。
(二)打好作风建设攻坚战持久战,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
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坚持抓常、抓细、抓长,巩固作风建设成果。继续抓节点,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开展明察暗访,推进专项治理,下大力气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继续抓重点,把顶风违纪列为纪律审查的重点,对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以及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露头就打、严查严办,公开曝光。
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督促各级各部门紧密联系自身实际,检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措施执行情况,认真梳理问题,修订制度措施,增强执行力。充分利用新媒体,丰富监督手段,拓宽群众参与刹风整纪的渠道。总结提炼作风建设的经验做法,推进作风建设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开展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更加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坚决抵制不良风气,强化“不想腐”的自觉性。努力改进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带动作风整体转变,推动社会风气好转。
(三)力度不减,节奏不变,持续保持遏制腐败的高压态势
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当前,反腐败斗争严峻复杂的形势依然没有变,要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减少腐败存量,重点遏制增量。以执纪必严、越往后执纪越严为导向,突出执纪监督的特点和重点,盯紧“三类重点人”,把握“三个重要时间节点”,加强问题线索研判和处置。进一步发挥好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不断完善线索移送、信息共享、应急联动等组织协调机制,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把严明审查纪律与加大纪律审查力度放到同等重要的位置,严把纪律审查的事实关、证据关、定性关、量纪关、程序关,完善安全审查制度和措施,提高依纪依法惩治腐败能力。充分发挥反面教材的作用,深刻剖析查处的典型案件,查找问题症结,堵塞监管漏洞。
加大实践“四种形态”力度。运用“四种形态”作为深化“三转”的方向和路径,坚持“树木”与“森林”的统一,突出执纪特色,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源头管治,实现监督对象“全覆盖”,监督内容“全方位”,监督执纪“全天候”,监督主体“全参与”,并贯穿运用于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从信访受理、线索处置、纪律审查、执纪审理等具体工作入手,抓实每一个环节。在运用好第一种形态、强化日常监督执纪上下功夫,补齐监督短板,对反映一般性问题及时同本人见面、谈话提醒、约谈函询,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进一步规范谈话函询审批和报告制度,严格把握执纪尺度标准,该教育挽救的教育挽救,该深查细究的绝不放过。对反映不实的予以澄清;对如实说明且属一般性问题的批评教育,予以了结;对不如实说明、欺骗组织、对抗组织的严肃处理。有问题线索反映、被组织谈话函询的党员干部,必须在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和深刻检讨。
(四)强化巡察工作力度,有效发挥派出机构的监督作用
健全巡察工作机构,发挥巡察监督利剑作用。科学制定十二届县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确保十二届县委任期内巡察全覆盖。精心组织实施今年巡察任务,政治巡察要提高政治站位,聚焦党的领导、全面从严治党,查找政治偏差,坚决维护党的领导核心和党中央权威。加强对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坚定理想信念、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党管干部原则、选人用人等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充分发挥从严治党利剑作用。不断改进巡察的组织形式和方式方法,采取常规巡察、专项巡察、巡察“回头看”、“点穴式”巡察、延伸巡察等方式,增强巡察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巡察成果运用,建立健全巡察质量考评制度,加大反馈、整改情况公开力度,督促被巡察党组织主动认领责任,狠抓整改落实,做到件件有着落、条条要整改。进一步健全巡察机构与纪检、组织、审计等机关和部门的沟通协作机制,形成监督合力。
强化派出(派驻)机构监督。县纪委派出机构要加强对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日常监督,全面掌握被监督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整体情况,增强监督实效,切实发挥好派出监督的作用,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向派出机关和被监督单位党组织报告。根据上级部署,积极推进派驻监督全覆盖工作,充分发挥派驻机构的“探头”作用。
(五)严肃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坚决打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最后一公里”。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突出脱贫攻坚主战场这个重点地区、基层干部这个重点人群、资金管理和使用这个重点问题,畅通信访渠道,加强梳理排查,强化交办和督办,扎实推进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督办工作。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整治,加大对“小官大贪”、侵占挪用、克扣强占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查处力度,对那些胆敢向扶贫等民生款物伸手的必须坚决查处。不断完善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抽查工作机制,坚持每月对贫困村“两委”落实脱贫攻坚任务情况、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在岗情况以及帮扶措施、帮扶项目实施等情况进行抽查,推动监督执纪常态化,确保脱贫攻坚政策全面落实,精准脱贫成效真实可靠。
督促乡镇纪委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发挥关键作用,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的管理与监督,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主要工作任务,集中开展专项治理,公开曝光典型违纪问题。健全基层纪委纪律审查工作机制,推行“村案乡办”“乡案县审”“交叉检(审)查”等机制,加大消除基层执纪审查空白点的工作力度。
(六)用好问责利器,督促各级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抓住不落实、不担当的典型,勇于铁面问责,坚决防止把层层传导压力变成层层推卸责任。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选人用人问题突出、腐败问题严重的,要敢于碰硬、敢于问责,让强化问责成为管党治党的鲜明特征。对不作为、怠政懒政的,不敢担当、拈轻怕重的严肃问责,典型问题公开曝光。持续传导管党治党的责任和压力,层层压紧环环相扣,一级管住一级,推动全面从严治党靠全党、管全党、治全党的工作格局一步一步形成。进一步改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和要求,完善考核的内容和标准。坚持和完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制度,规范述责述廉报告的审查程序,增强质询提问的针对性,对述责述廉对象报告的个人有关事项进行一定比例的抽查核实,把述责述廉结果作为领导干部考核、奖惩和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七)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用担当诠释忠诚。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全面从严治党是我们的中心工作,人民群众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充满期盼。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倍加珍惜党和人民的信任,倍加珍惜时代提供的机遇和舞台,倍加珍惜神圣庄严的纪检监察工作岗位,坚守职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转变理念思路,改进工作方式,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水准和把握政策能力。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拓宽选人用人视野,真正把政治强、作风硬、德才兼备、敢于担当的优秀干部选拔进纪检监察队伍。推进系统内外交流,进一步畅通纪检监察干部进出渠道,不断增强干部队伍活力,提升全面履职的能力。进一步强化纪检监察干部学习交流,通过总结经验,寻找差距,强化履职能力。
带头树立良好形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把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队伍作为政治责任,坚持以铁一般的信仰、铁一般的信念、铁一般的纪律、铁一般的担当成为全党良好政治生态的骨干力量。县纪委常委会和主要领导要以身作则,作出表率。乡镇纪委书记要自身正、敢担当,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领好班子,带好队伍。
严格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必须把自我监督与党内监督、社会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将监督执纪的权利关进制度笼子。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严格工作规程,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加强管理监督,严控自由裁量权。深化纪检机关内部机制改革,使执纪监督、执纪审查、案件审理各环节相互协调、相互制约。各级纪委要密切联系实际,找准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健全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关键环节管控,建立纪律审查主办责任制,重点管好室主任,纪工委书记,规范审查组组长权限,严格审核执纪审查方案、调查事项和措施,加强涉案资料和款物管理,严肃查处私存线索、以案谋私、跑风漏气等行为,坚决清理门户。强化“一案双查”,坚持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起追究。对不担当、不负责的,必须调整岗位;对不忠诚、不干净的,必须严肃查办;对执纪违纪、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的,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对纪委书记进行问责。
同志们,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州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始终牢记使命、不负重托,真抓实干、锐意进取,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实现德钦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