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我代表中国共产党德钦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四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以审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以及州纪委八届四次全会精神,回顾2018年纪检监察工作,安排部署2019年工作任务。
一、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在州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德钦县纪委监察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把监督挺在前面,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定不移惩治腐败,稳步推进监察体制改革,不断推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纪检监察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刚才,卫东书记作了讲话,对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了安排部署,我们要认真抓好学习贯彻,坚决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决策部署,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突出政治忠诚,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作为党的理论武装工作的重点任务,学深悟透、指导实践,把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做好新时期纪检监察工作的强大动力和生动实践,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带动全系统提高理论思维、战略谋划、精准落实能力。始终把“两个维护”贯穿于履职尽责全过程,牢牢把握纪检监察机关政治定位,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省、州重大决策部署,对中央环保督察组“回头看”的问题线索,及时调查处置,并对8个单位9名主要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对持续推进落实中央巡视“回头看”开展检查、再督促、再落实。全力配合省委第三巡视组对德钦开展的专项巡视。协助县委推行主体责任清单制度,对党员干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谈话1109人次。
(二)稳步推进体制改革,全面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一是稳步推进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严格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工作部署,以全面深度融合为主线,按照“转隶开局、平稳过渡、逐步深化”的工作思路,注重执纪执法衔接贯通,突出党纪政务合力齐发,扎实、有序、平稳、圆满完成了监察体制改革试点任务,组建挂牌德钦县监察委,监督对象从2541人增加到4738人,实现了监察对象全覆盖。二是探索构建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优化纪委监察委内部机构设置,突出向监督执纪一线倾斜,向全县派驻14个纪检组,综合监督全县64个党和国家机关及县委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派驻监督的“探头”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四位一体”的全覆盖监督体系已经基本形成。三是积极实践纪法衔接。首次办理指定管辖留置案件1起,通过积极探索实践,熟悉掌握监督执纪工作程序及12项调查措施,为进一步加强法纪贯通,实现监察对象和监察职能全覆盖奠定了基础。
(三)强化责任担当,不断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一是不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持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州实施细则精神的落实,紧盯重点岗位,突出重点问题,紧抓敏感时间节点,聚焦公款消费、公车私用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突出问题,加大明察暗访,形成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从严查处不收手、不知止的违规违纪问题。年内组织开展“六个严禁”、“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专项检查,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5个部门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曝光,对5个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收缴违规资金83987元;对州纪委移交的6条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3名部门主要领导及1名派驻纪检组组长进行提醒谈话。二是深化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防线。深化纪律教育,突出提醒在前、警示在前,强化源头预防,积极利用电视台、“梅里清廉”微信公众平台等网络媒体及时发布廉政公告和廉政信息,强化节假日廉政文化宣传教育,通过经常性、针对性、多样性开展警示教育,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全面提升。坚持以案为镜,强化通报曝光力度,年内通过执纪监督检查及时通报曝光作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9批,涉及12个单位和9名干部职工,切实把案件资源转化为教育资源,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不断筑牢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四)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推进专项治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和扫黑除恶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部署,定向施策,聚焦靶心,精准发力,以铁的纪律助力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成效。一是抓严抓实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年内开展10次精准扶贫随机抽查工作,将监督执纪工作下沉到一线、服务到一线、落实到一线,在做好扶贫领域“一月一督查”的基础上,探索性地开展了8次“蹲点式”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监督检查,坚决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共排查问题39个,同时认真办理上级交办的扶贫领域问题41件。年内共问责4件4人,给予党纪处分1件1人,对履行职责不力的1名同志和未按要求参加会议的4名同志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对开展工作不力的16名同志进行提醒谈话。我县扶贫领域“蹲点式”监督检查工作经验在云南日报、法制日报上刊发。通过倒查问题,分类处理,亮明问题,跟踪督促,开展脱贫攻坚“问题限时清零”工作,截止目前,“问题限时清零”工作共开展3轮,限时清零问题78个。二是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治理行动。紧紧围绕职责定位,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重点,与政法机关双向移送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增强惩治涉黑涉恶腐败的协同效果。
(五)高质量深化政治巡察,充分发挥巡视巡察利剑作用。进一步完善巡察机构,形成了“1办4组”的机构设置,配优配强了巡察干部队伍。2018年度,组织开展了3轮巡察,共巡察县直部门21个、乡镇2个,并对3个县直部门和2个乡镇开展了扶贫领域的专项巡察,共发现问题249条,收到和发现问题线索24件,立案查处1人(开除党籍),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3个部门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通报,对1名干部进行了问责,对巡察整改不力的27个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和13名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收缴违规资金32.3355万元,巡察工作的反腐利剑和震慑、遏制作用得到初步显现。
(六)深化标本兼治,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充分发挥体制改革后的新优势,进一步规范谈话场所设置和谈话流程设计,制定并实施政治关爱谈话工作,使谈话和学习成为党员干部政治生命中具有政治意义的“政治驿站”,达到了教育挽救大多数的政治和法纪效果。同时,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做到了节奏更快、精度更高。2018年共受理信访件22件,本级受理9件,上级转办13件(重复4件);其中谈话函询1件,初核13件,正在办理7件,业务范围外1件。全年处置问题线索39件,核查了结14件,谈话函询2件,初步核实23件,其中初核失实12件,适当处理7件,转立案3件,正在办理1件。审理结案5件5人(留置1件1人),给予留党察看和政务撤职处分2人,给予开除党籍和政务撤职处分1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移送司法审理1人,挽回经济损失89.8万元。
(七)加强队伍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队伍。牢固树立“打铁必须自身硬”的理念,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抓自身建设。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不断加强目标引领、考核激励和精细管理,纪检机关的规范化水平有效提升。严格执行每周开展理论学习制度,通过“个人自学+集体交流”的方式,补足纪检干部精神之“钙”,并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在纪言纪,在纪爱纪,在纪干纪,在纪树纪”主题教育活动。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讲党课、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不断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水平,严明政治纪律、办案纪律、保密纪律,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坚持刀刃向内,不护短、不手软,严防“灯下黑”,县纪委监察委与所有纪检干部及家属签订了《德钦县纪检监察干部保密承诺书》共计96份。全年新招录8名公务员,进一步充实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总的来看,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明显成效,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州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和科学决策,得益于各级党组织的高度重视和责任担当,得益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关心支持和积极参与,得益于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辛勤劳动和不懈努力。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党风廉政建设仍然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仍然存在“温差”“落差”“偏差”,一些基层党组织在管党治党上仍然存在“宽松软”现象;滋生腐败的土壤尚未彻底铲除干净,一些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没有得到及时有效解决,违纪违法案件仍然时有发生;“四风”反弹回潮风险依然存在,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禁而未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积习难改等等。对此,我们必须不断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驰而不息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取得新成效。
与中央和省州县委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相比,纪检监察工作还有不少薄弱环节:履行监督责任不够有力,日常监督手段不多、缺乏抓手,派驻监督“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发挥不充分,巡察监督“巡”不深“察”不透的问题不同程度存在,村务监督委员会还没有充分发挥出作用。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解决。
二、工作体会
2018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实践中,我们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科学指引和行动指南,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始终把讲政治放在首位,坚决服从和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始终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同时,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边学习边思考、边探索边领悟,总结了一些推进工作的思路和方法,需要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发展。
一是必须知行合一,始终坚定践行“两个维护”。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是纪检监察工作最根本的政治原则。纪检监察工作只有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才能准确定位、大有作为。必须始终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旗帜鲜明、立场坚定、行动自觉,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两个维护”落实到强化监督、巡视巡察、执纪审查、调查处置、问责追责等每一项纪检监察工作中,紧跟党中央中纪委、省委省纪委、州委州纪委和县委步伐,自觉对标看齐,要始终坚守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职责定位,深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推进,向基层延伸。
二是必须强化监督执纪,始终坚持运用“四种形态”。必须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贯穿工作始终,紧盯节点“抓常”,从严执纪“抓细”,驰而不息“抓长”,督促党员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和生活,加强党性教育,警示教育,提高广大干部的思想觉悟,既要筑牢思想之“魂”,补足精神之“钙”,还要强化“不敢腐”的震慑作用,不断深化“不能腐、不想腐”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振奋党心民心,纯洁党员队伍。
三是必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始终坚持践行群众路线。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聚焦中心任务,扎实践行群众路线,强力正风肃纪反腐。必须坚决查处损害人民群众的腐败问题,坚决纠正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坚决打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以更加坚定的信念和无私无畏的勇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认同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四是必须强化责任担当,始终坚持聚焦监督主责。必须深刻认识纪检监察工作的政治属性,提高政治站位,找准工作方位,牢牢抓住监督这个基本职责,提高监督的效能。要突出“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当好“裁判员”、不做“运动员”,坚决防止“三转”回头走,坚决防止“监督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要坚持分工负责和整体协作相结合,强化巡察政治站位,深入推进派驻机构改革,统筹发挥纪委监委专责监督的权威性、巡察重点监督的针对性、派驻日常监督的基础性优势,同向发力,形成监督合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落深、落细、落实。
三、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9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十九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州纪委八届第四次全会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拥护核心,心向北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确保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坚决贯彻落实到位,以全新的作为、全新的成绩、全新的精神迎接伟大祖国70华诞。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强化党的政治建设。
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首要政治任务是不折不扣践行“两个维护”。要紧紧围绕这一重大政治任务,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深刻认识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坚持边学习边实践,坚持学懂弄通做实,不断深化理解,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进一步提升政策理论水平和政治把握能力。结合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职责,督促各级党员干部带头把“两个维护”落实到具体行动中,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全党集中统一、令行禁止。
(二)持续打好作风建设攻坚持久战,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
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继续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严格执行省委、州委和县委实施办法意见,扭住不放、寸步不让。继续守住关键节点,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密切关注“四风”变通变异新表现新动向,有的放矢、对症施治。对不收敛不收手的露头就打,坚决防止回潮复燃。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增强群众感情、树牢宗旨意识,自觉传承优良传统和作风,严格约束自己,严格家教家风,身体力行、以上率下。
从坚持政治原则、严明政治纪律的高度,盯紧贯彻党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的错误表现,严肃查处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等突出问题。深刻认识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就是对党不忠诚、对人民不负责,抓长抓细抓常,既要整治乱用滥用权力的渎职行为,又要整治不用弃用权力的失职行为。发挥好通报曝光的警示教育作用,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查处一起通报一起,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强烈信号。推动全县党风政风社风全面好转、政治生态持续优化,为全面拓展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新局面提供有力作风保障。
(三)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健全完善监督体系。
持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把增强对公权力和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有效性作为着力点,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监督执纪和监察执法一体推进,统筹运用纪法“两把尺子”,既坚持执纪必严,又坚持纪法协同,进一步推进反腐败工作法治化、规范化。
强化派驻监督,督促其认真落实管党治党监督责任。加强对派驻机构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管理监督,督促其进一步履行好日常监督职责,切实发挥派驻机构监督的“探头”作用,强化对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全面掌握被监督单位的“森林”状况,提高发现、处置、解决问题的能力,促进派驻监督规范化、常态化,增强派驻监督实效。积极探索村务监督委员会管理运行机制,推进监察权向基层延伸的工作机制,确保监督监察触角延伸到基层、传导到末梢。
(四)持续深化巡察监督,提升巡察监督质效,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突出重点、抓住关键,从政治高度全面审视被巡察党组织,坚持严的标准不降、严的尺度不松、严的力度不减,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发现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及省委、州委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责任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把巡察工作做得更加扎实有效。促进各级党组织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政治定力,严守政治纪律。加大惩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力度,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做到利剑高悬、震慑常在。强化巡察成果运用,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完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加强整改日常监督的工作机制,形成有序衔接、互为补充、协调一致的整改监督链条,对整改不重视、不落实,敷衍整改、虚假整改、边改边犯的,严肃追责问责,典型案例一律公开曝光。
(五)持续保持高压态势,着力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
坚持把纪律教育作为党员干部的必修课,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加强理想信念和道德教育、纪律教育,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党员干部以先进为榜样、为标杆,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从正反两方面典型中汲取经验教训,筑牢思想防线,堵塞监管漏洞,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强化理想信念宗旨,坚定“四个自信”,增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自觉。
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严管和厚爱有机统一,把纪律挺在前面,强化日常监督执纪,发现苗头及时纠正,触犯纪律立即处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认真总结实践经验,研究细化科学把握运用“四种形态”的措施办法,提高精准把握政策、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增强监督执纪政治效果。
始终保持惩治腐败强烈震慑。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着力查处的重点对象,把在党的十九大后仍然不知敬畏、胆大妄为者作为重中之重,深挖细查、严惩不贷。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紧盯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密集的部门和行业,坚持深化标本兼治,坚定不移惩治腐败问题。
(六)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作风问题,全力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党群干群关系,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必须出重拳、下猛药,一抓到底,抓出成效,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持续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坚持纪律惩戒和制度规范并行,重点抓好扶贫领域责任落实不力、腐败问题、作风问题专项整治,依规依纪依法查处扶贫领域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强化制度建设,消除扶贫领域滋生腐败行为的土壤和空间,持续保持惩治“蝇”贪的高压态势,以作风建设推进脱贫攻坚。开展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对在惠农补贴、低保医保等民生资金拨付、使用、分配环节中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问题,一查到底,绝不手软。深挖涉黑涉恶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聚焦主责主业,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助长黑恶势力坐大成势、干预和阻挠案件调查处理等问题,严肃查处“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集中整治什么问题。对失职失责的从严问责,典型问题公开曝光,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七)持续锻造纪检监察铁军队伍,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纪律部队”。
纪委监察委是政治机关,旗帜鲜明讲政治是第一位的要求。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组织引导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定信仰信念信心,增强担当精神和斗争精神。要着力提升履职能力,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加强实践锻炼,不断提升工作实效和水平。严格贯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拓宽选人用人视野,真正把政治强、作风硬、德才兼备、敢于担当的优秀干部选拔进纪检监察队伍。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其他各方面监督,坚决防范被“围猎”,坚决防止“灯下黑”,做到在纪言纪,在纪爱纪,在纪干纪,在纪树纪。努力建设一支经得起磨砺、顶得住压力、打得了硬仗的纪检监察铁军,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打牢坚实基础。
同志们,新时代开启新征程,新使命呼唤新担当。全面从严治党任重道远,纪检监察工作使命光荣。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奋发进取、砥砺前行,忠诚履职,坚定不移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成效,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为实现德钦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