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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关于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的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22-04-11 17:28:40    信息来源:迪庆州纪委

2021年5月,香格里拉市纪委监委收到省委第九巡视组移送的关于反映“香格里拉市虎跳峡镇东坡村岔古洛村民小组易地搬迁项目资金97万元,使用不明,未公开资金使用情况等的问题线索”。经香格里拉市纪委监委调查核实,现将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违反工作纪律。经查,虎跳峡镇东坡村在实施岔古洛村民小组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工程中,时任村委会主任谷学义、副主任张春荣、监委会主任陈绍杰,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工作作风不严不实,未对工程数量、质量以及项目资金支付情况进行认真核实和监管,工程完成后,也未向有关单位提出验收申请,存在工程项目未验收但项目资金已完成支付的问题,造成该扶贫项目资金损失76917.02元。

(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经查,陈绍杰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利用负责管理项目资金的职务便利,不合理支出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13748.00元,通过虚列材料款的方式贪污项目资金8310.56元。

2022年3月23日,经市纪委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陈绍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两年),给予谷学义、张春荣党内警告处分。对原虎跳峡镇分管该项目的副镇长和赵元、原总支书记张亚灿进行谈话提醒。

前车之覆,后车之鉴。全市各乡(镇)、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深刻汲取教训,以案为鉴,坚定理想信念,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始终保持一种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危机感,常怀戒惧之心,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在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

各乡镇纪委监察室、市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要着眼谋划专项监督,扣牢“有效衔接”这个关键,聚焦各乡镇党委政府主体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直接责任、关键少数第一责任人责任、第一书记及乡村振兴工作帮扶队责任和“四个不摘”政策落实、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等问题,紧盯乡村两级“站长”“所长”“校长”“院长”“村长”“组长”等掌握的小微权力,完善监督机制,堵住制度漏洞,持续推动乡村振兴各项任务落地见效,确保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