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巡乡带村中发现的问题,乡镇党委要承担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承担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村党总支承担巡察整改直接责任,各县直责任主体单位承担职能范围内整改责任,各乡镇纪委承担巡察整改监督责任,各部门要做到同向发力,持续做深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这是在维西县委书记办公会上的一幕。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4月7日至2020年6月8日,县委第十一轮巡察三个巡察组对保和镇、县财政局、县医疗保障局、县委办、县接待办、县投资促进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开展了常规巡察,巡乡带村对保和镇罗马村、高泉村、腊八底村开展对村巡察。
第十一轮巡察按照“三个聚焦”总体要求,牢牢把握“四个落实”,结合中央决策部署,及时将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民族团结、破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内容纳入巡察工作重点,畅通信访、电话、网络、短信“四位一体”渠道,切实做到群众反映什么问题、关注什么问题、发现什么问题、反馈什么问题,切切实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巡察过程中共开展个别谈话63人次,走访40人次,共发现问题189个,其中向被巡察单位移交立行立改问题32个。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反馈意见建议26条,向县纪委监委移交问题线索2件3人,向县委组织部提出建议1条,向县政府提出建议3条。(王彦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