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安排,2021年1月20日,十三届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巴迪乡党委反馈了巡察“回头看”情况。会前,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巴迪乡党委书记李文亮移交了巡察反馈意见,传达了县委书记格桑纳杰在听取十三届县委第十三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会上,县委第三巡察组组长徐婉玲向巴迪乡反馈了巡察情况;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云忠对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李文亮主持反馈会议并表态发言。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10月30日至12月15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巴迪乡党委开展了巡察“回头看”。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落实政治巡察要求,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紧扣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深入查找政治偏差,重点监督检查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落实各级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的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情况,加强对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尤其是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情况的监督。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县委常委会报告了有关情况。
反馈意见指出,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的一些问题,主要是:在落实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过程中,对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村集体经济薄弱”、“民主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整改不到位。对历次巡视巡察整改工作责任压实不够,指导督促不力、整改落实不到位。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不够深入。统筹谋划能力不足,日常工作推进不力,存在重部署轻落实的情况,对村工作督导不到位。产业发展思路不清,谋划能力不强,与群众的发展意愿和发展能力不符。全乡集体经济发展办法不多,村级集体经济资金管理不到位。惠农利民政策宣传力度不足,公开公示不到位。调动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够。农村基层治理能力体系建设推进不力。财务管理不规范。项目管理不规范,后续产业跟踪落实不到位。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研究部署谋划推进党建工作不到位,基础党务工作不够扎实。驻村工作队员管理不到位。活动场所管理使用不规范。
巡察组提出了五点整改意见:一要认真学习贯彻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切实抓好政策落实。二要切实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三要切实承担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统筹做好各级巡视巡察和各类监督检查反馈问题的整改,做到一体整改、一体解决。乡纪委要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监督责任,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四要建立健全产业发展利益联结机制和风险防控机制。用好产业资金,发挥扶贫资金带贫作用,确保资金安全有效,群众持续增收。五要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提高服务群众、解决农村突出问题的能力。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强调,巴迪乡党委一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履职尽责的实际行动做到“两个维护”。增强做好新时代巡察整改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持续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二要强化政治担当,抓牢做实巡察整改工作。要压实责任抓整改,要认真制定整改措施,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要自觉维护巡察工作的严肃性,要及时报送相关材料,要认真落实监督责任,确保巡察反馈问题得到真改实改、全面整改、整改到位。
巴迪乡党委主要负责人表示,一是提高站位,高度重视,全面认领巡察反馈问题,切实抓好问题整改;二是聚焦问题,细化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严格落实到人;三是加强督促,配合到位,全面推进工作落实。
县委第三巡察组有关同志,巴迪乡领导班子成员及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