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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维西县委第五巡察组向永春乡党委反馈巡察“回头看”情况

发布日期:2021-02-28 16:16:35    信息来源:维西县纪委监委

根据县委统一安排,2021年1月20日,县委第五巡察组向永春乡党委反馈了巡察“回头看”情况。会前,县委第五巡察组向永春乡党委书记蜂云林移交了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传达了县委书记格桑纳杰在听取十三届县委第十三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会上,县委第五巡察组组长李跃斌向永春乡党委反馈了巡察“回头看”情况;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委巡察办主任秦春梅对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蜂云林主持反馈会议并表态发言。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10月30日至12月15日,县委第五巡察组对永春乡党委开展了巡察“回头看”。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落实政治巡察要求,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紧扣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深入查找政治偏差,重点监督检查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落实各级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情况,加强对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尤其是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情况的监督。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县委常委会报告了有关情况。

反馈意见指出,巡察组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在落实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过程中,对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重业务轻党建”、“基础党务不扎实”、“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等问题整改不到位。对巡察整改工作要求有差距。贯彻落实《维西县村(社区)干部任职资格联审制度的通知》文件精神不到位。财务管理不规范。党委政府对脱贫攻坚工作责任压实不够。

巡察组提出了四点整改意见:一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增强做好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二要强化主体责任意识,突出政治引领,坚决把党的建设这一首要政治任务牢牢抗在肩上,将党的建设和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增强抓好党建工作的自觉性,推动全乡党建工作向纵深发展,切实把党的建设抓好抓实。三要加强财务监督管理,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对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管。四要从严从实抓好问题整改。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制定切合实际的整改方案,确保整改真正落到实处。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强调,永春乡党委一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履职尽责的实际行动做到“两个维护”。增强做好新时代巡察整改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持续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二要强化政治担当,抓牢做实巡察整改工作。要压实责任抓整改,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自觉维护巡察工作的严肃性,及时报送相关材料,认真落实监督责任,确保巡察反馈问题得到真改实改、全面整改、整改到位。

永春乡党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巡察组反馈的情况、提出的意见、建议,实事求是、全面客观,永春乡党委全面接受。下一步,乡党委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担负主体责任,扛实整改工作责任,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压实整改责任,不折不扣地落实各项整改任务,坚决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进工作的动力,推进永春乡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县委第五巡察组其他干部,永春乡领导班子成员及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