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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反馈巡察“回头看”情况

发布日期:2021-08-14 11:22:58    信息来源:迪庆州纪委

根据县委统一安排2021年6月9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回头看”情况。会前,巡察组组长徐俊向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国华移交了巡察反馈意见,传达了县委书记格桑纳杰在听取十三届县委第十四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会上,徐俊向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情况;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蔡永鑫对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张国华主持反馈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徐俊在反馈时指出,近年来,维西县检察院党组在县委的领导下,在上级检察院的关心指导下,发挥了人民检察院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各项职能作用,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大局,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维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全院干部职工积极开展脱贫攻坚帮扶工作,挂钩村维登乡北甸村与全县一起如期实现脱贫出列。但在主动适应新形势、努力构建“四大检察”新格局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巡察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在落实上级巡察整改方面,思想建设抓得不够紧密、不够实“公务接待不规范、违反不准同城之间安排公务用餐的规定”问题整改不到位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对风险防控工作重视不够、防控监管不到位工作作风不严不实资金支出不规范,未做到专款专用财务管理不规范、审核把关不严资金管理不规范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差距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巡察组提出四点整改意见建议:一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及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特别要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学习上级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与“三会一课”、“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相结合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二要强化自身建设,全面履行好职能职责。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将教育整顿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相结合,努力提升履职能力,与时俱进转变思想观念,正确处理好检察业务与服务大局的关系,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三要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切实发挥党组的全面领导作用。重点排查重要部室、关键岗位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查处、早纠正。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加强党务知识培训,严肃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确保党建与业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四要切实担负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抓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推动检察院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蔡永鑫,对县检察院党组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五点要求:压实责任抓整改。党组承担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党组书记承担巡察整改第一责任,必须对巡察整改全权负责、亲自研究、带头整改。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认真制定整改措施,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落实。县检察院党组要切实担起整改主体责任,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巡察反馈后要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院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参加民主生活会,围绕巡察组反馈意见进行认真反思、对照检查,深入剖析,针对症结狠抓落实。四要真改实改。要实行“挂图作战”,对照整改清单,建立“对账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坚决防止搞选择性整改,杜绝“过关”思想,确保条条整改,件件有着落。自觉维护巡察工作的严肃性。巡察是党内监督的一项重要工作,政治性强、政策性强,院党组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发布整改情况通报要召开党组会进行研究,在党组的议事范围内进行。

张国华表示,县人民检察院全面接受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整改意见,将紧紧围绕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做好整改落实工作。一是坚持把整改落实与主体责任落实相结合,履行党组整改主体责任,层层传到压力,压实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二是坚持把整改落实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坚定不移地推进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全体党员干部要始终坚持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三是坚持把整改落实与机关作风建设相结合。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在思想、工作和生活作风等方面有质提升。四是坚持把整改落实与干部队伍建设相结合。以最高人民检察院“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为指引,提高干部“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打造政治过硬、思想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检察工作者队伍。五是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检察业务工作结合起来。紧紧围绕各级党委和最高检工作布局,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目标,完善工作措施,推动工作再上新台阶。

县委第一巡察组组长及有关同志,县人民检察院党组班子成员及全体干警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