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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县残联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发布日期:2022-01-25 15:44:08    信息来源:迪庆州纪委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1年12月30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县残联党组反馈了巡察情况。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委巡察办主任秦春梅传达了县委书记马盛春同志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议听取十四届县委第一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县委第三巡察组组长熊永明分别向县残联党组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会上,参会人员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的重要论述及党规党纪有关规定要求。县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朱建荣主持反馈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1年11月10日至12月17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残联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及省委巡视和州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紧扣被巡察党组织职责,紧盯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深入查找政治偏差,充分发挥巡察的政治监督、组织监督、纪律监督作用。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县委常委会报告了有关情况。

熊永明指出,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贯彻落实中央对残联工作的决策部署不到位,落实上级文件精神有温差,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执行不力,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末位表态制度执行不到位,巡视巡察整改工作落实不力,履行整改责任不到位;执行规定不到位,学风会风不严不实,项目管理不规范,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党组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对党建工作不重视,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管党治党责任意识不足,民主生活会走过场,流于形式,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不严格,“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格。

熊永明提出了五点整改意见。一是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县残联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的要求上来,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二是严格执行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领导班子重大问题集体决策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三是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切实把党建工作要求落到实处,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性基础工作,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班子成员要带头遵守、带头执行、带头落实。四是增强管党治党意识,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要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五是深入开展纪律教育,盯紧重要节点,抓牢具体问题,坚决遏制“四风”反弹,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

秦春梅对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一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坚决落实“两个维护”根本任务。强化理论武装,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做到学懂弄通做实;提高政治站位,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抓好巡察整改;紧扣职能责任,以担当尽责的实际行动推动问题整改。二要在整改落实上集中发力,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扛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把巡察整改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推动工作的重要契机;深化巡察成果运用,举一反三、建章立制;自觉维护巡察工作的严肃性,在党组的议事范围内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及时报送相关材料,落实整改要求;认真落实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责任,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及进度的跟踪督促检查。三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党规党纪有关规定要求,坚决扛稳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朱建荣表示,巡察组反馈的情况、提出的意见建议,实事求是、全面客观,残联党组全面接受。朱建荣强调,残联党组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担负主体责任,扛实整改工作,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压实整改责任,不折不扣地落实各项整改任务,坚决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进工作的动力,推进残联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县委第三巡察组有关同志,县纪委监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县残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及干部职工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