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16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情况。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和俊杰传达了县委书记马盛春在听取十四届县委第二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县委第一巡察组组长和江顺分别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会上,参会人员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的重要论述及党中央及省委关于加强巡视巡察整改及成果运用的相关要求。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利明主持反馈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4月1日至5月10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坚决贯彻巡察工作方针,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紧扣被巡察党组织政治责任和职能使命,强化政治监督,重点检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县委工作要求情况,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以及对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整改落实情况,推动解决制约改革发展的共性问题和深层次问题。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县委常委会报告了有关情况。
反馈意见指出,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决策部署不到位,对思想理论武装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发展有差距;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不到位,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差距;重大风险隐患排查不到位,防范化解措施不够有力;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报销不够严谨;担当作为不够,履职尽责不到位;对工程项目建设监管不力,合同签订不规范;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程序不严格;党建工作责任虚化空转,抓而不实;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巡察组提出了4点整改意见: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确保社保民生领域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将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本行业本部门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与人社局工作紧密结合,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统筹协调推进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健康发展。二是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发挥党组全面领导作用。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强化制度刚性约束,形成以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重点排查重要股室、关键岗位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查处、早纠正。三是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职尽责,用心用情服务企业和群众。紧扣“六稳”“六保”政策,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扎实推进社会保障工作,不断增强部门联动协作,优化营商环境,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合力,促进人力资源合理配置和有效流动,深化为民服务的宗旨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真正做到“我为群众办实事”。四是切实担负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发挥导向作用,扎实推动整改。认真研究巡察反馈的意见,举一反三,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限时整改,长期整改,实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同时,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推动人社局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县委巡察领导小组成员、县纪委监委副书记和俊杰强调:一是要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新部署新要求,增强做好巡察整改的责任感使命感; 二是要准确把握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巡视巡察整改及成果运用的相关要求,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三是要准确把握巡察整改的政治要求,推动巡察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
张利明表示,巡察组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地指出了县人社局党组存在的突出问题,县人社局党组会认真研究、迅速整改,坚决执行。人社局党组将和广大干部职工一起,按照县委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和要求,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措施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及时专题召开党组会,认真查摆问题、剖析原因、深挖根源,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整改时限,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落实。实行整改“销号制”,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做到一抓到底、务求实效。切实把整改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发展的实际行动。坚持以落实整改、促进工作为切入点和落脚点,自觉把巡察结果与巩固脱贫攻坚成效及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与平时业务管理工作进行结合,用行动巩固和扩大巡察工作成果,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让整改成效体现到各项工作中,努力向县委、县政府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县委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及有关同志,县纪委县监委副书记、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负责同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班子参加会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体干部职工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