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12月31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德钦县人民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情况。会前,县委第三巡察组与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反馈了巡察情况。会上,县委第三巡察组副组长传达了马国忠书记讲话精神,第三巡察组组长反馈了巡察情况,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巡察办主任作了整改要求。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主持反馈会议并作表态讲话。
县委巡察组指出,近年来,县法院党组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心大局,做好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各项工作,积极履行审判执行职能,护航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审执质效和司法公信力持续向好。巡察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扎实;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履行审判机关核心职能有差距;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有差距;党的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等问题。
巡察组提出了五点整改意见:一是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切实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第一时间进行传达学习。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增强党组核心领导力、凝聚力、战斗力,营造干事创业、攻坚克难的工作氛围。二是聚焦主责主业,持续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挥司法职能,切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推动就地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开展法治宣传,增强群众法治意识。积极参与平安德钦建设,切实维护我县社会大局稳定。三是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县法院党组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提升思想认识,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规范权力运行。四是加强队伍建设,着力锻造堪当重任的法院铁军。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全面提升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各方面监督,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五是强化责任追究,深化结果运用。法院党组要强化“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把整改工作融入日常工作、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既大力整改具体问题,又从制度机制上找原因,做到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将制约法院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拦路虎”“绊脚石”彻底清除,坚决完成巡察整改政治任务。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巡察办主任对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一是坚决扛牢政治责任,扎实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被巡察党组织要扛牢政治责任,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推动整改,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对账销号。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把巡察整改作为必须抓好的分内事,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确保整改实效。二是坚持问题导向,以求真务实作风抓好巡察整改。被巡察党组织要坚持问题导向,层层压实责任,细化分解整改任务,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不留缺项和遗漏。三是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推动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落地见效。被巡察单位要对整改全过程、各环节从严监督督查、从严追责问责,以整改的严肃性倒逼整改责任落实。要巩固整改成果,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通过整改工作,进一步规范相关领域,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德钦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动能和效能。
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表示,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是一次集中体现巡察成果的重要环节,也是我们认真反思、改进工作的重要契机,必将有力推进我院整体工作稳步向前。我们要做到:一是坚决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巡察反馈会议精神。认真研究巡察反馈意见和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对照各自工作实际,坚决贯彻落实本次反馈会议精神,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要求上来,切实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转化为改进工作作风。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全力抓好巡察整改。要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深入推进政治建院全面从严治院的重要契机,认真对照县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全力抓好整改工作,推动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三是狠抓工作落实,不断深化巡察成果。以此次巡察为契机,认真落实县委巡察组的各项要求,压实工作责任,以问题为导向,坚持整改反馈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坚持治当前与管长远相结合,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
县委巡察办主任、县委第三巡察组有关人员、派驻纪检监察组、县人民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县人民法院全体干警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