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委统一安排部署,2019年10月13日至2019年11月1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德钦中学开展了巡察,并于2020年4月22日,向德钦中学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委第十轮第二巡察组<关于对德钦中学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的通知》及巡察反馈会议的具体要求,德钦中学党支部及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巡察整改实施方案,逐条逐项对应巡察反馈的意见,认真组织开展整改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为确保本次巡察整改工作落实到位,我校自2020年4月22日收到中共德钦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德巡办[2020]5号)《关于印发县委第二巡察组〈关于对德钦中学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通知》后第一时间组建了以校党总支书记为组长,总支专职副书记为副组长,副校长、总支委员和学校财务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下发了德中发[2020]07号文件《德钦中学关于成立巡察反馈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件对整改工作从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整改方案——整改落实——整改报告全过程及相关职责做了详细的规定和要求,为整改工作落到实处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实抓好整改落实。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巡察组指出落实《德钦县领导班子“一把手”监督办法(试行)》不到位。如:德钦中学领导班子分工未及时调整,任沿用2016年9月—2017年9月份分工情况表,存在主要领导(校长)直接分管人事、财务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德钦县领导班子“一把手”监督办法(试行)》,要求熟悉掌握每一条款内容,并把学习上级各部门文件精神作为今后工作中的一项常态化工作。二是及时召开校务会议和总支支委会,分析研究党政领导分工办法,下发了由教学副校长刘斌同志分管人事,由安全后勤副校长吴鸿武同志分管财物的校领导班子分工文件,明确校党政领导班子责任分工,做到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财物等“四个直接不分管”。同时制定了《德钦中学关于印发<德钦中学领导及中层正职2019年9月—2020年9月分工情况一览表>的决定》(德中发〔2019〕38号),要求校领导班子严格执行校领导班子分工文件,做到任务清、责任明。
2.巡察组指出落实《德钦县“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及决策纠错实施办法(试行)》不到位。如:“三重一大”事项未体现集中讨论,大额资金使用未做到事前民主集中讨论,而是事后报请校务会审议,相关讨论未实行末位表态发言制。
整改落实情况:已组织校党政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了《德钦县“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及决策纠错实施办法(试行)》,按照实施办法精神重新修改完善了学校于2016年1月1日印发的《德钦中学关于印发<“三重一大”集体讨论末位发言制度>的决定》(德中发〔2016〕39号),制作了专门用于落实“三重一大”集体讨论及末位发言制度的会议记录本,并请总支青年委员刘贵堂同志专门负责记录。严格落实《德钦县“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及决策纠错实施办法(试行)》各项规定,严格按照规定实行末位表态发言制,召开的“三重一大”会议还邀请了德钦县纪委驻教体局纪检组长参加,全程给予指导、监督。安排了专人对“三重一大”及末位表态发言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全程监督落实,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民主决策制度及内部管理制度。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1.巡察组指出未严格落实党内各项规章制度。一是落实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不力,部分党员不知晓“三会一课”的内容;二是“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未形成制度化常态化,无相关制度和学习计划。党员的学习意识和主动性不强,政治理论学习不够。三是未按要求形成党费日制度,存在党费按季缴纳、公示,且党员缴费花名册上无党员签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严格落实了“三会一课”制度,制定了“三会一课”日程安排表,对不知晓“三会一课”内容的党员做了批评教育,要求他们熟练掌握“三会一课”内容。二是制定了德钦中学“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方案,方案对学习教育提出了相关要求,使“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形成制度化和常态化。制定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学习计划,通过云岭先锋、学习强国等客户端,以自学、集中学习、集中研讨、撰写心得体会等方式加强党员政治理论学习;制定了党员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并对如何学习、贯彻、践行和督查等环节做了具体的要求;三是严格执行了党费按月收缴制度,确定党费在每月“主题党日”活动时收缴,同时完善了党费收缴公示、党员缴费花名册签名等工作。
2.巡察组指出党建工作组织制度执行不到位。一是发展党员未按期限要求严格执行。如:李霞、陈伟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为2017.07.18,转为预备党员时间应为2018.07.18以后,实际在2017.11.07将其两人转为预备党员。二是换届选举资料欠缺,只有简报及选举结果,无其他过程资料。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全面加强了党建工作及组织制度建设,严格对照《中国共产党党员发展细则》和《发展党员工作操作手册》,严格把关教职工入党程序,做好党员发展工作。现已将两位党员的入党相关资料和县教育工委的存档材料进行认真核对后做了修改补充完善。二是严格执行党支部换届选举的有关规定,把好换届选举程序关,做好选举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现已安排专人对所有党建痕迹材料进行严格的管理,杜绝换届选举资料欠缺的情况再次发生。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巡察组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一是
未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细化责任分工。校领导班子没有集体讨论研究党风廉政工作,每年未按要求召开廉政工作部署会,(仅有2017年7月3日召开的1次会议记录)。二是未开展校内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校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班子成员未对分管领域进行廉政谈话。三是主要领导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到位。学校与县教体局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后,校主要领导未亲笔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了《中共德钦中学总支委员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中共德钦中学总支委员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分工》《中共德钦中学总支委员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细化了责任分工,明确了主体责任。学校还专门召开了党政班子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工作。并于2020年6月12日召开了由党政班子、中层领导、年级组长、全体党员、全体正副班主任参加的中共德钦中学总支委员会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会议,全面总结了2019年的党风廉政工作并部署了2020年的党风廉政工作,传达学习了上级部门党风廉政会议精神。通过研究,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建工作中的重中之重,与学校教学及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二是把校内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和年终考核相挂钩,校班子成员签订了“一岗双责”责任书,认真履行相关责任;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进行了廉政谈话。三是进一步落实了党总支书记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校党总支书记层层签订了“一岗双责”责任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四)意识形态方面
巡察组指出开展意识形态相关痕迹资料较少,未形成领导小组,无专人负责意识形态工作。
整改落实情况:已对意识形态工作相关痕迹资料的收集、整理与归档进行专门安排,并成立了由学校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德钦中学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党总支专职副书记此里培初同志负责意识形态工作,进一步完善健全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及扫黑除恶台账资料管理,加强党政协同机制,抓好明责、履责、问责三个环节工作,明确职责和权力。
中共德钦县德钦中学党总支
202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