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安排,2021年12月23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德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县委第一巡察组组长江初传达了县委书记鲁志军同志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议听取十三届县委第一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向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县住建局党组书记定主同志主持反馈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1年10月8日至10月23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近年来,德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指示批示精神,积极落实中央和省委、州委、县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履行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职责,狠抓城市建设及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使城市面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在棚户区建设、城市保障性住房等方面做了大量且卓有成效的工作,特别是推进脱贫攻坚农村居民住房保障工作扎实有效,全面排除了全县人民住房安全隐患,为全县如期实现脱贫摘帽提供了有力保障,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巡察中,巡察组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对本系统领域相关会议精神及业务知识学习缺失;落实监督责任有差距,日常管理松散,出勤、请销假未严格按规定程序执行;对本单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不重视,未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不坚决,公务接待制度执行不严格,超额报销差旅费;“三重一大”决策不严格、不规范等问题。
江初组长提出了六点整改意见。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及省委迪庆现场办公会精神和州委“五个第一机制”,围绕创建“卫生城市”和“住有所居”等目标,切实履行职能职责,主动担当,积极作为,为城市建设和保障群众住房安全做出更大贡献。二是切实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进一步抓紧抓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查找分析单位内部重要领域、薄弱环节的廉洁风险,细化内控制度,堵塞管理漏洞。做到资金使用、项目实施、资产处置、人事安排民主决策,落实末位表态制度,不断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三是夯实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把党建工作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不断提升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四是进一步强化对项目的监管力度,确保项目的高质量、高效益。项目设计、实施充分听取受益群众及后期管理单位的意见建议。五是加强对下属单位的管理和监督,充分发挥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作用。六是加强保障性住房管理力度,完善管理制度。结合实际制定租赁标准,使保障性住房发挥最大经济效益,为政府减轻负债压力,更加有效地解决职工住房困难的实际问题。
江初组长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要认真研究反馈意见,落实整改任务。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此次反馈会议为契机,把巡察整改落实作为当前重要工作,更加清醒认识不足,更加有效采取措施,更加有力推动工作;二是明确责任抓落实。党组书记作为整改第一责任人,要主动认领责任,直接抓、抓具体、抓到底;领导班子要结合巡察反馈意见,严肃认真地开好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承担分管领域的整改责任,逐项抓好落实。对落实不力的党组将进行追责问责。三是强化作风,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任务。进一步细化责任细化措施,严谨细致做好每一项整改工作,坚持重实际、求实效,通过整改实实在在地解决反馈的问题。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定主表示,巡察组对我局反馈的情况,提出的意见、建议,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对于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建议,我们虚心接受、照单全收。一定按照巡察组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我们一定会从讲政治、负责任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二是高度重视、全力做好这次巡察工作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这次巡察对我局2018-2020年在党建、党风廉政建设、财务管理、住房保障及平时对职工管理等方面都提出了很多问题和不足,我们将尽快组织班子成员召开专题党组会议进行逐项研究,认真制定行之有效的整改方案,细化分解任务,逐一落实整改,同时,把落实整改的过程与具体实践工作相结合。
县委第一巡察组有关成员、派驻纪检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股室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