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安排,2021年12月23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德钦县民政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县委第三巡察组组长余向新传达了县委书记鲁志军同志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议听取十三届县委第一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分别向县民政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提出了整改要求。县民政局党组副书记、局长桂生同志主持反馈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1年10月22日至11月5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民政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近年来,县民政局党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突出民生主题,强化为民服务意识,落实惠民工作举措,提高为民服务本领,切实履行了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的基本职责。但还是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到位,在学用结合上有差距;党组对党的十九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重视不够;财务审核把关不严,存在报销依据不足现象;对困难群众补助资金审核把关不严,存在资金使用不规范现象;财务审批程序不规范,存在财务审批表无领导审核签字现象;对工程项目建设监管不力;党组会议不严肃,“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程序不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未达到实际效果等。同时,巡察组还发现一条涉及领导班子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县纪委监委有关科室处理。
余向新组长提出了四点整改意见。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党组政治领导责任。县民政局党组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毫不动摇党对业务、党建、意识形态等工作的绝对领导。二是加强工程项目监督,完善招投标管理体系。县民政局党组要制定健全、完善、科学、合理的工程项目精细化监管方法,充分发挥好工程监理的作用,重视对建设工程文件和档案资料的管理。三是增强廉政风险防范意识,对分管领域风险点采取有效的预防监管措施。紧盯民政工作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梳理剖析潜在风险,逐条细化制定防控措施,认真履行廉政风险防控主体责任,不断筑牢廉政防线,健全长效机制。四是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财务审核。县民政局党组要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财务单据审核,规范公务接待活动,杜绝无函无文件接待。
余向新组长对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要强化思想理论武装,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履职尽责的实际行动落实“两个维护”。要增强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党组要增强“四个意识”,自觉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决不能“新官不理旧账”;党组书记作为整改第一责任人,要主动认领责任,直接抓、抓具体、抓到底;领导班子要结合巡察反馈意见,严肃认真地开好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承担分管领域的整改责任,在抓整改落实上见真章、动真格、见实效。要坚持从严从实整改,对照巡察反馈意见,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要形成整改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发扬钉钉子精神,坚持立行立改、即知即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要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履职尽责全过程,提高整改监督的质量和水平。
县民政局党组副书记、局长桂生表示,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将全部接受、认真反思、积极整改,巡察组提出的要求,一定深刻领会和认真反省,切实把各项整改要求落到实处。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清此次巡察对推动民政各项工作的重要作用。强化政治担当和增强政治决心,把问题整改作为近期民政的一项重要工作和重要任务,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手段、最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全力以赴抓好整改落实。二是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巡察组反馈意见在规定时限内全部整改到位。认真梳理查摆出的问题,逐项逐条进行研究,制定具体的整改方案,明确具体的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责任人,提出整改时限,快速高效的落实整改。三是完善制度,加强管控,形成制度落实的长效机制。 进一步对管理制度进行研究,结合当前任务对制度逐项进行修改和完善,力争用最短的时间制定出更结合民政实际、更具有可操作性、更便于监督执行的制度措施,规范和指导内部管理工作。
县委第三巡察组有关成员、派驻纪检组、县民政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县民政局相关股室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