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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格里拉市纪委监委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0-10-28 15:16:43    信息来源:迪庆州纪委

1.市纪委监委机关要坚持“安全第一、保障工作、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车辆管理,定期对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对车辆使用应统筹考虑、合理安排。

2.机关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公务用车申请人应提前填写派车单,严格履行签批程序后,由办公室安排车辆。市内公务用车,用车申请人须经分管领导签字批准后,由办公室安排;市外公务用车,须经分管领导签字批准后由办公室安排;州外公务用车须经分管领导签字批准,并报告书记(主任)后由办公室安排。

3.机关车辆维修审批程序

1)车辆维修要选择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要求的进行定点维修,日常维修保养应到4S店进行,确属紧急、特殊情况且金额较小的经批准后可在其他维修店进行维修。

2)各驾驶员根据车辆实际状况,向办公室提出维修项目,由办公室按程序报批,未经批准擅自进行修理的一律不予报销。

4.驾驶员要爱护车辆,做到勤检修、勤保养。要模范遵守交通规则和操作章程,礼貌行车,确保安全行驶。

5.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公车私用,节假日期间所有车辆封存停放在行政中心大院内(因公务用车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