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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香格里拉市纪委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发布日期:2022-04-11 17:12:18    信息来源:迪庆州纪委

监督索引号53340100122200000

 

附件1

中国共产党香格里拉市纪委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香格里拉市纪委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香格里拉市纪委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附件2

 

中国共产党香格里拉市纪委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市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督促全市各级党的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履行对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员的监督责任。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提出问责建议。

3)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建立完善党内监督体系。

4)检查和处理全市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及国家法律、法令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

5)对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依据相关法律对违法公职人员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6)受理对党员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控告、检举;受理对监察对象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的控告、检举。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受理监察对象不服主管机关给予处置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等。

7)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监察工作法律法规的宣传,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教育公职人员遵纪守法、清廉用权。

8)对全市纪委监委在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中作出的决定进行审查,纠正错误决定。

9)调查全市党的组织和党员、监察对象遵纪守法情况,研究党风党纪、政风政纪中出现的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以及监察工作中具体应用的法律问题,向有关方面提出相关建议;建立完善党内法规、制度,拟定党纪条规和政策规定;制定全市有关监察工作的具体规定、办法和实施细则等地方性规章制度,并组织监督实施。

10)依法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11)开展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

12)领导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部署全市纪检监察工作任务;负责全市纪检监察系统的组织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会同组织部门对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和市直派驻(出)机构的正、副职干部进行考核和任免;负责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13)承办州纪委、州监委和市委、市人大授权和交办的其它事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共香格里拉市纪委监委机关共设有10个内设机构。内设机构具体为:市纪委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室、第二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室、第三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室、第四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室、第五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室、案件审理室。市纪委市监委设有派驻纪检监察组14个、派出纪检监察工委1个,分别是: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市纪委监委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纪检监察组、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市纪委监委驻市发展和改革局纪检监察组、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市纪委监委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市纪委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市纪委监委驻市林业和草原局纪检监察组、市委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列入市委工作机构序列,设在市纪委,共有6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市委巡察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第一巡察组、市委第二巡察组、市委第三巡察组、市委第四巡察组、市委第五巡察组。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1.突出政治引领,强化党的政治建设。一是深化政治理论学习。制定出台《中共香格里拉市纪委常委会第一重要议题制度》,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贯彻全年工作的主线,依托周例会学习制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各级会议精神,深刻把握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保障和推动党的决策部署落地落实。二是加强纪律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中央、省委、州委、市委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突出对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疫情防控常态化及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的政治监督,严查在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的问题,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地。

2.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一是把党内政治生活作为党组织教育管理党员和党性锻炼的主要平台,坚决杜绝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随意化、平淡化倾向,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二是严格请示报告制度,实行乡镇纪委书记、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定期向分管市纪委副书记、每半年向市纪委书记和适时向各乡镇或派驻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和党委(党组)会报告工作制。三是严格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要求,严把选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严格执行市纪委常委会集体研究廉政意见回复制度。

二是发扬钉钉子精神,持之以恒推进正风肃纪常态长效

1.紧盯“四风”问题,巩固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一是认真组织开展“正风肃纪看机关”和“正风肃纪乡村行”专项行动,通过分类开展实施系列整治行动,突出解决机关和乡镇干部作风问题。二是始终坚持抓早抓小,突出重点领域、关键岗位、重点人员和重要时间节点,经常性开展明察暗访和专项督查。三是集中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借贷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认真开展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和“回头看”工作。

2.加强廉政宣传引导,切实营造良好的廉洁氛围。一是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州纪委查处的典型案例和通报,做到警钟长鸣。二是采取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观看警示教育片、撰写心得体会、走访座谈等举措,扎实开展警示教育和家风教育“三个一”系列活动。三是加强宣传信息报送工作。四是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视频连线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三区三州县纪委书记访谈录”栏目,大力宣传香格里拉市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亮点工作,积极开展扶贫土特产品线上带货直播推广销售。

3.发挥信访职能,提高信访举报办理质量。二是认真开展检举举报平台推广部署工作,完成了全市各级纪委监委信访处置子平台检举举报平台(基层版)部署及应用培训工作。

三是紧盯基层“微腐败”,严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 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

2.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加大对涉黑涉恶及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线索的深挖彻查力度,推动案件线索查办提质增效。

3.把牢政治巡察定位,有力推进常规巡察。完成了二届市委三轮巡察工作,向被巡察党组织及相关责任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建议。按照强化巡察成果运用的要求,对二届市委第九轮至第十一轮巡察的14个市直部门、2个乡镇党委及12个村级党组织开展了巡察整改专项督查。

4.强化监督执纪和调查处置正风反腐。一是整合纪检监察力量。实行“2+1+1”监督执纪监察联动工作机制,将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室、派驻(出)机构、乡镇纪委三股力量进行整合捆绑,形成“三位一体”的监督工作格局,推动了执纪监察的联合联动。二是积极稳妥推进大数据应用子平台建设,建立监督对象数据库。三是加大执纪审查(调查)力度。四是进一步强化办案安全。始终把办案安全作为生命线,严格落实安全员责任制、走读式谈话“手递手”交接等相关制度,开展高频率安全巡查,强化对各项安全工作实时登记,定期检查办案安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06人,其中:行政编制 106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00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0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20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20人。

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6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2659.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659.96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预算数相比2021年预算数总收入增加523.13万元,增长24.48%。主要原因是2021年本部门人员较2020年有所增加,相应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公用经费也有所增加,同时开展业务监督和办理案件等费用也较上年有所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659.9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659.9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659.96万元(本级财力2659.9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预算数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23.13万元,增长24.48%。主要原因是2021年本部门人员较2020年有所增加,相应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公用经费也有所增加,同时开展业务监督和办理案件等费用也较上年有所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659.9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659.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50.8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50.03万元,增长22.49%,主要原因是2021年本部门人员较2010年增加,相应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公用经费也有所增加;项目支出209.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3.1万元,增长53.75%,主要原因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单位人员增多,监督检查、各项重点工作督查力度加强,办理案件下乡等次数增加,巡察范围更深更广,同时谈话点和政治关爱谈话室建设使用都使相关项目支出的差旅费、办公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等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201(类)-11(款)-01(项)2024.51万元,主要反映纪检监察事务支出,用于职工的工资、公务交通补贴、公务用车维护费、工会费和开展重点工作的项目支出;201(类)-11(款)-05(项)50万元,主要反映派驻派出机构支出,用于派驻(出)机构开展重点工作的项目支出;201(类)-11(款)-06(项)35万元,主要反映巡视支出,用于巡察机构开展巡察工作的项目支出;208(类)-05(款)-05(项)218.21万元,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用于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208(类)-05(款)-99(项)0.78万元,主要反映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用于退休人员的公用经费;208(类)-99款)-99(项)2.58万元, 主要反映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用于职工遗属补助;210(类)-11款)-01(项)105.68万元, 主要反映行政单位医疗,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大病保险;210(类)-11(款)-03(项)54.55万元, 主要反映公务员医疗补助,用于职工公务员医疗保险补助;210(类)-99款)-99(项)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体检费;221(类)-02款)-01(项)163.6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与中央配套事项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9.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9.3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香格里拉市纪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94.9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72.35万元,增长320.8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中国共产党香格里拉市纪委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中国共产党香格里拉市纪委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减少0.5万元,下降100%,减少的原因是无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中国共产党香格里拉市纪委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94.9万元,较上年增加72.85万元,增长330.3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85万元,较上年增加85万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9万元,较上年减少12.15万元,下降55.1%。共计购置公务用车3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增长的原因是我部门公务车使用年份已久,加上日常出差下乡使用频率高,车辆磨损较严重,车辆急需更新换代,因此预算在2021年购置公务用车。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办案经费

 绩效目标:

1.办理问题线索100个,处理违规人员50人,办案下乡100人次;及时办理问题线索,有社会的政治影响。

(二)纪委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与验收经

绩效目标:

1.党风廉政建设验收1次;

2.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方式分为3种;

3.党风廉政主体责任约谈2000人;

4.验收工作完成率100%;

(三)纪委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经费

 绩效目标:

1.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开展次数3次;

2.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工作完成率100%。

(四)纪委全会经费

绩效目标:

1.纪委全会召开1次,出席19人,列席85人;

2.纪委全会为10名乡镇出席代表提供住宿,住宿天数2天;

3.纪委全会要顺利通过纪委工作报告。

(五) 纪委重点项目、重点工作督查工作经费

绩效目标:

1.重点工作重点项目督查30次,督查种类3种;

2.督查工作完成率100%。

(六)全市各乡镇纪委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经费

绩效目标: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经费补助11个乡镇,覆盖香格里拉市所有乡镇。

(七)市委巡察工作经费

绩效目标:

1.市委巡察工作开展3轮,总计巡察16个部门乡镇;

2.市委巡察工作共计发现100个以上的问题

3.市委巡察工作完成率100%;

4.市委巡察工作完成及时率100%.

(八)谈话室、政治关爱谈话室运行经费

绩效目标:

1、谈话室谈话人次50人次,使用频率100次,谈话室配备工作人员20人;

2.水电费20000元、维护费30000元。

(九)纪检组工作经费

绩效目标:

1、派驻出纪检组15个,监督检查工作5种;

2.采购成本100000元、办公成本100000元。

3、落实党风廉政工作和反腐败工作得到有效提高。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香格里拉市纪委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43.76万元,包括办公费111.86万元、水电费3.5万元、邮电费2万元、差旅费116万元、会议费1.1万元、福利费0.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委托业务费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7.49万元,增长18.17%。原因是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单位人员增多,相关人员支出增加,同时监督检查、重点项目、重点工作督查等工作力度加强,办理案件下乡等次数增加,巡察范围更深更广,同时对外学习培训交流力度加强都使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附件4

中国共产党香格里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文本公开

(一)

一、项目名称

市委巡查工作经费

二、立项依据

符合2021年重点工作职能目标  

三、项目实施单位

市委巡察机构

四、项目基本概况

 巡察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四个全面”战略规划为总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遵照地方巡察工作方针,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紧扣“六项纪律”,坚持纪律规矩挺在前面,着力发现和处置基层单位及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持续强化对群众身边违纪违法行为的震慑、遏制和治标效果,构成上下联动、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不断推进全市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切实加强对基层单位和党员干部的监督。

五、项目实施内容

对香格里拉市各级各部门开展任务工作完成情况巡察工作巡察结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考核评价、选拔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记入个人廉政档案。巡察办加强巡察结果运用台账管理,对整改落实情况、移交事项办理情况采取适当方式进行了解和督办,并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六、资金安排情况

资金批复40万元用于巡察相关工作经费预算。预算30万元差旅费,8万元办公费,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项目实施计划

1.市委巡察工作开展3轮,总计巡察16个部门乡镇;

2.市委巡察工作共计发现50个以上的问题;

3.市委巡察工作检查完成率100%;

4.办公耗材等成本30000元。

5、市委巡察工作各部门巡察频率5年.

八、项目实施成效

市委巡察工作净化我市政治生态、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解决日常监督发现的突出问题,坚持边巡边查、边巡边改,让群众见到成效。同时在巡察中,把整改落实情况作为监督检查重要内容,夯实整改主体责任,每一轮巡察把上一轮整改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督促党委(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力、敷衍整改的,抓住典型、严肃问责,确保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并强化巡察结果运用,做好全市巡察工作“后半篇文章”,按照“谁巡察、谁反馈、谁督查”的原则,对巡察单位进行巡察反馈,针对问题逐一对账销号,要求整改不回避问题,改出成效,确保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同时,对之前已反馈的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二)

一、项目名称

纪委办案经费

二、立项依据

符合2021年重点工作职能目标     

三、项目实施单位

市纪委机关相关科室、派驻纪检组

四、项目基本概况

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各项建设,一以贯之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五、项目实施内容

对问题线索进行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及时了结核实、分析研判,按照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解四种方式进行处置,开展各项重点项目、重点工作、各种资金及扶贫领域的监督检查工作,大力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六、资金安排情况

资金批复50万元用于办案相关工作经费预算。预算35万元差旅费,10万元办公费,预算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项目实施计划

1.办理问题线索100个,处理违规人员50人,办案下乡100人次

2.办理问题线索及时率100%,办理问题线索完成率98%。

3、有效的政治影响。

八、项目实施成效

惩治高压态势,聚焦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受理问题线索,根据调查结果进行相应处理,收缴违纪违法款项,强化了不敢腐的震慑氛围。 

监督索引号533401001222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