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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维西傈僳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2020-10-28 15:22:08    信息来源:维西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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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维西傈僳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预算

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维西县纪委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维西县纪委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中共维西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部门

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三定”方案,县纪委县监委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省委、省纪委、州委、州纪委和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部门、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乡(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省委、省监委、州委、州监委和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维西县关于纪检监察方面的法规制度,参与起草制定维西县相关法规和规范性

(二)机构设置情况

县纪委与县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在中共维西县委和迪庆州纪委州监委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确保政令畅通。

2.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着力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3.驰而不息正风肃纪,深化宣传教育预防,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4.把握政治巡察定位,提升巡察精准度和震慑作用

5.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坚决惩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6.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政策研究,积极稳妥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

7.以问责为抓手,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全覆盖

8.全面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进一步提升政治水平和履职能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9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1人,其中:行政编制 71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5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58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21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21人。

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599.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99.9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财务总收入1030.47万元对比增加569.44万元,增长55.26%主要原因分析:监察体制改革后本单位人员编制增加,实有人数增加,年初预算中人员经费及办公经费均有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599.9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599.91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99.91万元(本级财力1599.9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财务总收入1030.47万元对比增加569.44万元,增长55.26%主要原因分析:监察体制改革后本单位人员编制增加,实有人数增加,年初预算中人员经费及办公经费均有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599.9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599.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59.91万元,与上年基本支出990.47万元对比增加569.44万元,增长55.26%,主要原因分析:监察体制改革后本单位人员编制增加,实有人数增加,年初预算中人员经费及办公经费均有增加项目支出4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21.77万元:

2011101纪检监察事务-行政运行1221.7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公务交通补贴、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其他公用支出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5.84万元:

20805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5.84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99.73万元:

210110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65.54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缴费。

210110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34.1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

住房保障支出102.57万元:

2210201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02.57万元,主要用于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501机关工资福利支出1419.71万元:工资奖金津补贴1081.08万元、社会保障缴费236.06万元、住房公积金102.57万元。

502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177.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7.42万元,项目支出40.00万元):办公经费168.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0.42万元,项目支出3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万元,项目支出2万元)、维修(护)费1万元。

509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78万元:社会福利和救助2.78万元,主要用于遗属生活补助。

2.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301 工资福利支出1419.72万元:30101基本工资257.36万元、30102 津贴补贴802.28万元、30103奖金21.44万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5.84万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4.11万元、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4.19万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93万元、30113住房公积金102.57万元。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177.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7.41万元、项目支出40.00):30201办公费75.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71万元、18.00万元)、30211差旅费20.00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20.00万元)、30213维修(护)费1.00 万元、30228工会经费17.09万元 、30229福利费0.21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0万元、项目支出2.00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55.40万元。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78万元:30305生活补助2.78万元,主要用于遗属生活补助。

五、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部门预算没有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2020年度部门预算没有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2020年度部门预算没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采购预算资金63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维西县纪委2020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合计3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维西县纪委2020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维西县纪委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13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维西县纪委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7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维西县纪委2020年度重点项目一个,项目名称:巡察工作经费,项目资金40万元,项目绩效目标设立如下:

1.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年度完成巡察数量,年度指标值为:大于等于3轮。绩效指标值数据来源:县委巡察工作规划。

2.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巡察工作满意度调查,年度指标值为:大于等于90%。绩效指标值数据来源:县委巡察工作规划。

3.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巡察工作覆盖单位数量,年度指标值为:大于等于20个单位,大于等于10个行政村。绩效指标值数据来源:县委巡察工作规划。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预算拨款: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预算外收入:指预算单位为履行或代行政府职能,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具有法律效力的规章而收取、提取和安排使用的未纳入国家预算管理的各种财政性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国有资产处置收益:指通过国有资产管理局,对所属国有资产进行处理、配置和产权移转等有偿处置过程中所取得的国有资产变价收入。包括产权处置和经营性处置。

5.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 “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7.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8.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11.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12.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

13.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15.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6.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维西县纪委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37.42万元,与上年67.38万元对比增加了70.04,主要原因为:①实有人数增加机关运行经费随之增加;②20199月起实行车改后2020年度预算经费中增加了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中共维西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预算

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巡察工作经费

二、立项依据

根据《党章》第十四条规定:党的市(地、州、盟)和县(市、区、旗)委员会建立巡察制度;中共维西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县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的通知(维办发201822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维西县纪委监委。

四、项目基本概况

(一)对乡(镇,街道)党委、本级党委工作部门、政府部门、人民团体以及本级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以及党要求巡察的其他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开展常规巡察、专项巡察、巡察回头看。

(二)对巡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五、项目实施内容

为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和信息工作,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强化作风整治。深入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六个严禁”等各项专项整治工作。2020年度,预计完成不少于3轮巡察,巡察工作覆盖单位数量不少于20个单位、不少于10个行政村(社区)。

六、资金安排情况

巡察工作经费共计40.00万元,均为本级财力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功能科目为:20111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行政运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为:502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40.00万元):办公经费3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40.00万元:30201办公费18.00万元、30211差旅费20.00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项目实施计划为:2020年度,预计完成不少于3轮巡察,巡察工作覆盖单位数量不少于20个单位(含不少于10个行政村(社区))。

八、项目实施成效

县委巡察将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化政治巡察,牢牢把握“两个维护”根本政治任务,遵循“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巡察工作方针,着眼于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围绕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有关内容,深入检查“两个维护”执行情况、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情况,着力发现选人用人方面、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问题,检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情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整治“四风”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情况,狠抓工作落实,以巡察工作的实际成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根据工作规划,2021年以前完成10个乡镇(其中,覆盖41个行政村)、64个县直部门党组织巡察工作。

监督索引号533423001222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