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德钦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德钦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德钦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党的中央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在州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州纪委全会工作部署,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推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现将2019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1、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一是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压紧“两个责任”。我委始终坚持把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牛鼻子”,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一岗双责”要求,强化责任分工,层层传导压力,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者、组织者、执行者的职责,做到了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年初,在向各级各部门广泛征求责任书修改意见建议的基础上,与六乡两镇、55个党政部门和企业、8个群团部门共71个单位(部门)签订了《德钦县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量化考核责任书》,做到任务清晰,责任明确。推动全县各级党委(党组)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二是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压实“两个责任”。坚持推进干部约谈常态化制度,由县纪委书记对脱贫攻坚主责部门主要领导共15人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对县级32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员单位的42名主要领导、8个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及纪委书记共66人进行约谈;县纪委副书记对14名派驻纪检组开展了专题约谈,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思想认识,推动领导干部增强廉洁从政意识,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
三是强化压力传导,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今年8月,我委通过召开乡(镇)党委书记专题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报告会,通过听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述职报告、现场提问、询问等形式,对各乡(镇)进行了一场政治考试,督促大家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强化担当意识,形成党委不松手、书记不甩手、班子成员不缩手,纪委监督不放手的齐抓共管良好局面,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有效落实。
2、狠抓日常监督检查,着力加强改进作风建设
一是抓住重要节点,开展监督检查。在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节日期间发出加强纪律作风建设通知,充分利用“梅里清廉”微信公众号发布节日廉政提醒信息,围绕节庆假日“十个严禁”提出纪律要求,畅通网络举报渠道,鼓励群众及党员干部积极反映“四风”问题线索,做到早部署、早预防、早提醒;对各乡(镇)和各部门安排值班人员和值班车辆情况进行明察暗访,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上报问题线索7条。
二是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巩固拓展落实作风建设成果。4月2日,我委对未按要求参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安排部署会议的3名主要负责人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5月17日,对在全州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会风会纪较差的升平镇、奔子栏镇、云岭乡、佛山乡四个乡镇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4个乡镇纪委书记向县纪委常委会做检讨;6月28日,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五个单位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4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违规资金收缴国库。持续释放正风肃纪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氛围不淡的强烈信号,切实增强遵规守纪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三是加强日常监管,严防“四风”反弹回潮。充分利用派驻机构的探头作用,紧紧围绕单位部门是否存在公款吃喝、公款送礼、违规发放津补贴等现象开展日常监督,并通过定期召开纪检组季度工作交流会,充分了解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同时,加大对婚丧喜庆事宜的监督检查力度。2019年截至目前,我县共报备婚事118人,丧事12人,未发现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3、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推进专项治理工作
一是聚焦扶贫,扎实开展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工作。在认真做好扶贫领域“一月一督查工作”的基础上,广泛收集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线索,治理整顿扶贫领域、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扶贫领域中工作推进不力、作风不严不实及违规违纪问题认真核查,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确保脱贫攻坚工作精准务实、扶贫领域风清气正。今年以来,我委对扶贫领域项目资金报账中未能及时提供项目档案资料影响项目施工方报账的1名分管领导和1名财务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对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没有严格审核扶贫项目和资金的1名乡镇长进行书面诫勉问责;在选聘生态护林员工作中,对上报不符合聘用条件农户的1名村党总支书记给予通报及谈话诫勉的问责,对县林业局1名工作人员给予通报及书面诫勉的问责,同时追缴违规享受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10005.00元;对扶贫工作中存在工作作风问题的2名领导干部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并在媒体上进行通报曝光;对工作作风懈怠,工作不深入,形式主义作风严重,严重违反公务员职业道德的1名副主任科员给予政务警告处分。2019年截至10月份,对8个乡(镇)共开展了10次精准扶贫随机抽查工作,共抽查43个贫困村,86户贫困户。
二是突出重点,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今年以来,我委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对环保督察“回头看”及高原湖泊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工作、非洲猪瘟防控、届中补选监督执纪工作、中央及整治天价烟”背后“四风”问题摸排工作,在全县范围内就2016--2018年易地搬迁拆旧工作进行全面核查和纪律督查,并对相关乡镇负责人就易地搬迁推进情况进行约谈。结合我县实际,将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违规发放“津补贴”、定制赠送收受高档酒茶及其他特殊定制品、督查检查考核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作为专项清理整治监督工作的重点,在各部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部分乡(镇)、县级部门专项整治和自查自纠情况进行重点抽查,通过专项整治工作,42个单位上缴违规发放“津补贴”资金1099194元。
三是立足职责,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充分发挥反腐败协作机制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作用,及时召开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分析研究涉黑涉恶案件背后的腐败问题,进一步加强执纪执法部门的协调配合,着力构建协同配合、相互监督的反腐败工作长效协作机制;与相关科室、各派驻纪检组、乡镇纪委书记签订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目标管理责任书共27份,进一步压实责任、推动责任,督促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增加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责任感。同时,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把扫黑除恶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严格落实“两个一律”“一案三查”的要求,深入推进“破网打伞”工作。截止目前,我委共收到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共14件23人,其中上级移交1件1人、司法移送6件12人、县扫黑办移交5件8人、审查调查中发现1件1人,信访移交1件1人。其中初核失实4件、立案6件、直接了结2件、适当处理2件,给予开除党籍10人、党内警告1人、党内严重警告1人。
四是结合实际,认真做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县委主题教育领导小组的要求,我委紧紧围绕10个重点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在认真抓好牵头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同时,在10月28日,组织专项整治组对县委办、组织部、政法委、政府办、县纪委牵头的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切实履行好监督第一职责。
五是深挖细查,做好国家土地督察反映问题的责任追究。自今年1月中旬开始,我委成立相应的调查组,一体化协调推进国家土地督察反映问题的调查核实工作。并对督察反馈存在问题中2名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同志进行通报批评和书面检查问责,对负有直接责任的14名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对村委会、村民小组38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并下发监察建议书2份,责令主责部门进行整改,并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深刻检讨。
4、高质量深化政治巡察,充分发挥巡视巡察利剑作用
一是深化政治巡察。严格对标对表巡视巡察工作要求,将“政治”贯穿巡察始终,准确把握中央、省委、州委对政治巡察的要求,及时将“选人用人、意识形态、精准扶贫、涉黑涉恶、民生领域”等新部署新要求纳入巡察监督内容,从政治上查找偏差,督促被巡察党组织把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到实处。2019年,共开展三轮巡察,覆盖2个乡镇在内的22个单位(部门),第八、九轮共发现问题185个,移交问题线索12条,充分发挥了巡察“利剑”“探头”和“显微镜”作用。
二是强化成果运用。围绕“四个落实”和“八看”要求,认真进行回访督查,常抓日常督查,开展联合督查,对整改不到位、不彻底的22个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中约谈、对3个单位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张榜公示,对整改工作不重视的1个单位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督促被巡察单位切实做好巡察整改,不仅要彻底整改巡察反馈的问题,更要举一反三、深入排查,真正找出自身“病灶”,构建长效管理和风险防范机制,强化巡察整改见实效。目前巡察工作已促进被巡察党组织健全完善制度80余件。
三是创新方式方法。在全州范围内率先实行巡察工作回避制度,破解熟人社会,保证巡察工作的公平、公正;为不断细化完善巡察工作方式方法,每年召开一次巡察工作座谈会,每轮巡察结束后召开一次,不断总结经验,提升发现问题的能力,提高巡察质量;同时,为激励巡察干部,在每轮的巡察工作小结会上,对优秀巡察工作人员和先进巡察组进行表彰,激发巡察干部的积极性,提高责任担当意识。
5、突出宣传重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舆论引导
一是积极宣传,筑牢思想防线。我委始终将党风廉政教育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全州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上组织全县党员干部观看《黄昏绝唱》、《破网拔伞雷霆万钧》廉政警示教育片,组织纪检干部观看《激浊扬清在云南》警示教育;全县范围内集中宣讲《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二是利用网络平台,加强舆论引导。秉持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的根本遵循,积极利用“梅里清廉”微信公众平台,及时发布廉政公告和廉政信息,通报曝光违纪违法案例,强化节假日廉政文化宣传教育,防微杜渐。立足发挥政治机关作用,坚持问题导向,随时监看有影响力的网站,关注网络舆情,突出舆论引导,及时消除负面影响。
三是澄清正名,树立正确干事导向。2019年5月23日,我委在德钦县佛山乡召开了全州首次信访举报失实澄清正名会议,为干事创业者澄清正名,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释放出为干事创业者提供强大后盾的信号,引起广大群众的热烈反响,也激发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树立了保护干事者的正确导向。
6、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始终保持反腐败力度不减
我委坚持把审查调查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重中之重,突出办案重点,加大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力度,一刻不停歇地推进审查调查工作。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把纪律挺在前面,精准有效的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问题线索分析研判,整合派驻纪检组人力资源,分层次分类别交办处置,对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认真核查,对反映失实的予以澄清,对发现的一般性问题及时进行警示教育,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截止目前,我委共接收信访件19件,其中来访7件、来信1件、上级转办5件、网络筛选6件(重复件2件);其中初核13件(重复件2件),失实2件、了结2件(重复件2件)、适当处理4件、正在办理5件,业务范围外6件。受理并处置问题线索共55件70人,已办结55件。其中初核了结21件22人,直接了结9件11人,立案25件37人。审理结案25件37人,其中县级自办9件,派驻纪检组办理案件2件,乡镇案件1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7人。其中,党纪处分33人(开除党籍17人,留党察看6人,党内严重警告3人,党内警告7人),政务处分3人(政务警告1人,降低岗位等级2人),留置调查并移送司法机关审查起诉1人。
7、加强队伍建设,打造过硬队伍。一是优化乡镇纪委干部队伍。稳步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向基层延伸。年内,全县所有乡镇挂牌成立了乡镇监察室,并配备了监察室主任、副主任,到目前,8个乡镇共有纪委班子成员33名,全县所有乡镇已配齐纪委书记和副书记,以及至少1名纪委委员,同县委组织部交流协作,同乡镇党委协商沟通,集中力量配齐了全县乡镇纪委副书记8名(副主任),纪委委员17名。乡镇监察室监察员已进行初步推选,乡镇纪委干部队伍得到了充实,增强了基层执纪执法力量。二是强化日常监督教育。严格按照政治机关和纪律部队的要求,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坚持每周五集体学习制度,加强党的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交流,围绕监察工作新形势新任务,以会代训、以学代训、以案代训等方式组织开展纪检监察干部法律知识培训,提升能力素质。通过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整顿工作、填报纪检监察干部个人信息表、纪检系统家属遍访活动、征订学习工作用书等,进一步规范约束系统内部干部职工的言行举止,着力打造“在纪言纪,在纪爱纪,在纪干纪,在纪树纪”的优良作风。
三是加强自身的监督和制约。抓实纪律审查安全工作,进一步规范执纪审查各环节,从严要求参与留置工作人员的工作纪律,委局与委机关、派驻纪检组、乡(镇)纪委监察室签订《德钦县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安全责任书》共计29份。经常检查审查谈话全程录音录像相关规定制度落实情况,严防“灯下黑”。同时,我委认真落实加强党风廉政风险防控和健全完善规范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机制,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单位9个内设机构查找出55个风险点(其中21个为高级,17个为中级),制定出35条防控措施。
四是树立纪检人标杆形象。在全县机关中打造纪检人形象,反映迪庆纪检监察干部形象的《再唱山歌给党听》节目在云南卫视上直播,该栏目用三分之二的篇幅浓墨重彩反映了德钦纪检监察干部能吃苦、有爱心、踏实肯干、为民办事,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的铁面形象,推动纪检干部队伍工作高质量发展,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爱家爱纪的纪检铁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德钦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德钦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1人。其中:行政编制9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4人,主要是本单位2019年12月份为止退休返在职人员,4个返在职人员中3个为行政人员,1个为机关工勤人员。
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德钦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收入为1,381.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81.6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了80.8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工资调资相应的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工会经费增加,遗属补助调资。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德钦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支出合计1,399.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14.56万元,占总支出的93.92%;项目支出85.15万元,占总支出的6.0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了12.3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调资人员经费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增加了281.9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巡察经费和纪委办公场所维修及设备购置经费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德钦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14.56万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了12.3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调资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7.1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2.85%,人均基本支出为29.88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德钦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和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5.15万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增加了62.86万元,提高了281.99%,主要原因是2019年开展巡察工作量增加从而巡察经费支出增加,2019年4月本单位从县政府大楼搬入省属区原市场监督管理局后产生的办公大楼维修维护费以及设备购置经费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德钦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99.7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7.41%,主要原因是2019年调资人员经费支出增加、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加、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42.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61%。主要用于支付工资福利支出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商品和服务支出的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维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的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资本性支出的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5.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3%,主要用于支出养老保险缴费和职业年金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74.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3%。主要用于支出行政单位医疗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大病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7.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3%。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德钦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5万元,支出决算为27.47万元,完成预算的78.4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1.97万元,完成预算的62.7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49万元,完成预算的15.69%。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厉行勤俭节约减少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支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8.07万元,下降22.7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增减幅度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57万元,下降10.4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5万元,下降50.03%。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本单位勤俭节约减少公务接待支出和车辆运行维护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97万元,占80.01%;公务接待费支出5.49万元,占19.9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9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1.97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监督执纪工作出差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4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4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5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来本单位调研和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德钦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8.9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80143.29元,增长11.94%,主要原因是2019年4月本单位从县政府大楼搬入省属区原市场监督管理局后日常公用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维护费、办公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电费、水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接待费等其他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德钦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资产总额222.8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6.16万元,固定资产309.2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98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2.9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04.38万元,固定资产增加18.5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减0万元,在建工程增减0万元,无形资产增减0万元,其他资产增减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1.概述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19年工作中紧紧围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按照十九大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新部署,忠诚履职尽责,按照《迪庆州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2018-2020年)》文件精神,持续深入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严格纪律审查工作程序和业务流程,强化证据意识、安全意识,依规依纪安全文明开展执纪审查工作;稳步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将监察体制机制向基层延伸;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组的“探头”作用,强化对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日常监督管理;持之以恒抓作风,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把握实践好“四种形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改进工作方式,不断提高履职能力。锲而不舍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2.概述本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本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与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致,不管是总支出还是项目支出都紧紧围绕本单位监督执纪工作和巡察工作。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没有情况说明里没有介绍,但本单位认为需要说明的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