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公务车辆的使用和管理,确保公务用车使用规范,保障公务出行,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权限
迪庆州纪委州监委所有机动车辆属于国有资产,办公室按照国有资产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对资产的维护、使用方面行使管理职责。机关机动车辆的管理和调度,按照用车范围,由办公室行政科具体负责。
行政科具体承担以下车辆管理职责:
1.按照相关规定和制度,管理车辆及驾驶员;
2.根据车辆使用情况和工作需要,拟定车辆维修、车辆报废等计划,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
3.负责办理新购车辆税费、上户、上牌、保险、路桥费等相关手续,并进行档案管理;
4.组织驾驶员定期进行交通安全法规的学习;
5.负责领导交办的有关车辆方面的其他工作。
车辆驾驶班(以下简称车班)设班长一名,协助行政科开展车辆管理工作。
车班班长岗位职责:
1.负责车辆的日常检查、年审、维修、交通事故处理和其他有关事宜;
2.负责开展车辆的燃油消耗、行驶里程、行车安全、维修费用、清洁保养等管理工作,并做好相关登记;
3.组织全体驾驶员学习安全法规和机关纪律,通报驾驶员工作情况等;
4.检查、督促驾驶员并核实出车情况,负责驾驶员日常工作考勤;
5.负责车辆和人员调配,保障公务用车需要(包括车辆和驾驶员租赁);
6.完成办公室交办的有关车辆管理的其他工作。
驾驶员岗位职责:
1.积极参加政治、业务和安全知识学习,牢固树立“遵章守纪、团结敬业、热情周到、高效安全”的工作理念,爱岗敬业,以良好的职业道德认真履行职责;
2.按时出勤,服从调派,无特殊情况不得拒绝出车;
3.爱护车辆,做好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和车辆机械状况的检查和修理申报,确保车况良好、运行安全,随时保持车容车貌整洁;
4.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保守机关秘密,做到不传密、不泄密、不议论是非;
5.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通民警指挥,文明行车、注重礼仪,严禁酒后驾车;
6.遵守各项规定,不得私自出车,不得擅自将车辆交由他人驾驶;
7.完成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管理原则
机关公务(执法执勤)用车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办公室根据公务的轻重缓急妥善派车,香格里拉城区范围内除公务接待用车及办案需要等特殊情况外,不派公务用车。
三、用车范围
机关公务接待,机关工作人员公务下乡、出差或会议等有关活动。
四、车辆油料管理
1.车辆为本单位自有车辆的情况下,当驾驶员为本单位车班驾驶员时,驾驶员按照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当驾驶员不是本单位驾驶员时,由车辆使用工作人员先支付相关费用,并按照财务管理办法,正确开具发票进行报销。
2.车辆为租赁车辆的情况下,当驾驶员为本单位车班驾驶员时,驾驶员先支付相关费用,并按照财务管理办法,正确开具发票进行报销;当驾驶员不是本单位驾驶员时,由车辆使用工作人员先支付相关费用,并按照财务管理办法,正确开具发票进行报销。
3.所有车辆一律不得私自使用油料助燃等添加剂,不得以油易物。
五、车辆维修管理
1.车辆维修保养由该车驾驶员提出申请,填写《迪庆州纪委州监委办公室车辆维修审批表》(见附件1),当单次维修金额小于2000元时,由车班班长进行审批;当金额大于等于2000元时,由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审批,经批准后不得私自扩大维修范围和内容。
2.车辆在外出途中发生故障需修理时,必须先向办公室报告,办公室同意后,就近进行维修。
3.车辆维修费用,由车班班长定期进行报销,原则上每月报销一次,当金额较大时也可按单次进行报销。
4.维修保养车辆,驾驶员须随车到汽修厂监督检修质量、维修项目、维修费用,并对本次维修签字负责。
六、车辆调度
车辆调度统一由车班班长负责。
1.不用车辆期间,车辆和驾驶员根据车队安排作为机动调度。
2.驾驶员驾驶公务车辆原则上定车定人。因特殊情况,临时调配驾驶员驾驶其他人员所驾驶车辆的,也应按上述规定执行,并应在使用前后检查车况、油量、外观等,妥善做好交接工作。
3.每次出差回来,驾驶员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需要对车辆进行清洗。当需要清洗时,需到指定地点进行清洗。每次清洗后,驾驶员须在相关费用单据上签名,并注明车牌、时间及费用明细,及时交车班班长备案。
七、用车程序
1.各部门用车须提前一天填写《迪庆州纪委州监委办公室派车单》(见附件2),由办公室统一指派车辆和驾驶员。
2.驾驶员一律凭派车单出车,不得私自出车。用车须按照制定的行车路程行车并按时返回,不得随意改变行程,有特殊情况确需改变行程的,要及时与办公室联系得到批准后方可。
3.办公室建立公务(执法执勤)用车管理台账,及时准确登记机关公务(执法执勤)用车行驶情况,并定期报告分管领导。
八、驾驶员“八禁止”和机动车入库要求
1.驾驶员“八禁止”。(1)禁止公车私用; (2)禁止在工作时间饮酒; (3)禁止违章驾车; (4)禁止将车辆停放在危险地段和无安保措施的场所;(5)禁止穿拖鞋驾车;(6)除视察、检查等工作需求外,禁止将公车驶入景点景区和娱乐场所;(7)禁止在驾驶期间进食、接打电话;(8)禁止在驾驶期间播放影视剧。
2.机动车入库规定:节假日、下班休息时间,若无公务活动或无需公车,车辆必须入库,车辆钥匙统一交付车班班长。
3.驾驶员休假、请假离开单位前,必须将车辆入库,钥匙交付车班班长,并做好车辆接交和注意事项交代。
九、发生以下情形的,驾驶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发生交通事故未报告的,事故损失由驾驶员自行承担,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2.驾驶员私自出车或者擅自将车辆交由其他人员驾驶,发生事故的,由此产生的所有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由驾驶员自行承担;
3.违反车辆停放规定,造成车辆被盗、损坏的,由驾驶员承担赔偿责任;
4.车辆的相关证件必须妥善保管,遗失或损坏的,驾驶员应及时补办,并承担补办费用及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5.由于驾驶员自身原因,违章所产生的罚款,驾驶员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相关费用。
十、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