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确保中央、省、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德钦县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打破部门和地域限制,组成2支精干监督检查组对18个综合监督单位进行“交叉式、推磨式”监督检查,发挥联动效应。
“办案安全是审查调查工作的生命线,大家要牢记‘没有安全就没有审查调查’,全体一线办案人员要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力争案件查办零事故,办案人员零违纪……” 日前,迪庆州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在某审查调查专案组提醒道。办案安全工作涵盖面广、涉及环节多、细节复杂,只要一个环节出现问题,就可能导致“99+1=0”的严重后果。专案启动以来,面对疫情防控和办案安全的双重压力,专案组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在推进办案工作的同时,强化安全教育、健全预案管理、加强疫情防控、消除谈话风险,牢牢守住疫情防控和执纪执法办案安
“通过培训,我深刻认识到‘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作为基层党员更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决抵制‘四风’的侵害,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金钱观,脚踏实地工作,做一名廉洁自律、爱岗敬业、群众满意的好党员、好干部......”纪律不严,从严治党就无从谈起,为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提升党员党性修养,以铁的纪律党管治党,以良好的纪律作风和精神风貌,展现新时代的新担当新作为,近日,维西县白济汛乡纪委组织对全乡党员干部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培训,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近期,迪庆州纪委常委扩大会上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州纪委第二监督检查室及时组织学习了意见精神,展开讨论,对下一步监督工作作出部署。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纵深推进,监督的内容更加明确,聚焦到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履行第一人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在执行的过程中,一些主体责任落实边界不清、责任划分有空白、责任落实推进乏力等新问题也相继出现,监督效能受到影响。此次意见的出台,把一些模糊、不好界定的职责进一步明确到位,对谁来监督
“对扶贫涉农资金拨付落实跟踪不到位,监管流于形式,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实……”今年3月,维西县纪委监委向某乡党委发出《关于加强扶贫涉农资金拨付跟踪落实的纪律检查建议》,纪律检查建议书的下发是一起扶贫领域案件查办的“延伸”,是以案促改的“开始”,也是维西县纪委监委一体推进“三不”,提升监督效能的一个工作缩影。一体推进“三不”,既要让查办案件产生震慑,更要通过以案促改、案件警示发挥长效。维西县纪委监委在查办案件的基础上,把落实以案促改、开展案件警示教育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
“根据党章规定,经到会党员充分酝酿讨论,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和差额选举方法,选举谢婉婷、李玉颖、秦春梅、和志学、申问绿、秦晓梅、李婧等7名同志为新一届总支委员会委员。”随着新一届党总支班子产生,维西县纪委监委组织建设从党支部进入党总支+三支部模式,支部党员人数不断扩充,支部划分紧随其后,对标规范化支部建设标准,全面提升支部组织力、引领力、战斗力,凸显支部政治功能,实现了学习教育在支部、监督管理在支部、服务群众在支部。建立支部学习提醒制度,细化“党员积分制管理办法”,把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作为党员长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维西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主责,高度重视、积极协同,聚焦“监督的再监督”定位,扎实推进教育整顿工作往深里走、往实里走。成立以县纪委书记为组长的执纪监督组,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纳入综合监督检查、巡察、派驻监督工作任务,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全程跟进、精准监督,切实担负起监督责任。启动县纪委监委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问题线索研判工作组、举报线索核查专班、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倒查专班,截至目前,县纪委共收到问题线索2件,已办结1件,正在办理1件。坚持宣传教育先行,营造“自查从宽、被
“我们希望能加强与第二监督检查室的沟通协作,通过互相助力更好推动烟草专卖局党风廉政工作实现新突破、新发展……”“‘十三五’时期,迪庆税务聚焦从严从实,强化管党治党措施,着力防范廉政风险,标本兼治开展执纪问责,不断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近期,迪庆州纪委州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与迪庆州烟草专卖局、迪庆州税务局纪委相继开展了面对面会同监督工作对接,为巩固好、提升好省属驻州部门、驻州央企监督工作进行深入探讨。双方从情况通报、监督检查、联席会议、问题线索移送、执纪审查配合、监督调查配合、学习培训、廉政
“维西县塔城镇柯那村农村党员和某某因非法采砂,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维西县攀天阁乡农村党员熊某某因人为原因造成森林火灾,受到党纪处理”……近年来,维西县纪委监委查处了一批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典型案件。为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两山论”和新发展理念,统筹抓好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维西县纪委监委始终把生态保护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通过监督检查、提醒谈话、问责、党纪政务处分等方式督促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党员干部对环境保护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同时,督促各级各部门举一反三、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