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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处分法解读之五 | 如何保障公职人员权利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王卓6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要“保证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依法正确行使,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政务处分法将“规范政务处分”作为重要立法目的,在促进政务处分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加强对公职人员的权利保障方面有哪些体现?记者就此采访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主任邹开红

政务处分法解读之四 | 规定应受政务处分的违法行为基于哪些考虑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王卓6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政务处分法在第三章规定了应当受政务处分的违法行为,设定这些情形基于哪些考虑?记者就此采访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主任邹开红。“详细规定具体处分情形是处分类法律的惯常做法。”邹开红说,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监察机关监督的对象是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对各类公职人员科学、统一地设置处分的法定事由,对于

政务处分法解读之三 | 如何落实监察全覆盖要求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瞿芃6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这是继监察法之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又一重要制度成果。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实现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刚刚通过的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是如何落实监察全覆盖要求的?记者就此采访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主任邹开红。据邹开红介绍,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制定,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

政务处分法解读之二 | 政务处分与处分是什么关系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瞿芃6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根据该法,目前对公职人员的惩戒,既有政务处分,又有处分,这两者是什么关系,如何适用?记者就此采访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国家法室主任童卫东。据童卫东介绍,在监察法出台前,我国对违法违纪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惩戒称为处分,依据是公务员法、法官法、检察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

政务处分法解读之一 | 为什么要制定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瞿芃6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这是一部规范监察机关的政务处分活动、完善国家监察制度的重要法律,是继监察法之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又一重要制度成果。为什么要制定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立法要解决什么问题?有哪些重要意义?记者就此采访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国家法室主任童卫东。“政务处分是监察机关对违法的公职人员给予的惩戒,是

【监察法释义(69)】 监察法的施行日期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废止日期

第六十九条 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同时废止。  本条是关于监察法的施行日期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废止日期的规定。  规定本条的主要目的是确保实现两部法律在时间效力上的无缝衔接,避免出现法律适用上的真空或者冲突。  法律的施行日期不同于法律的通过日期和公布日期,它是法律正式生效的唯一标志。比如,2010年6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

【监察法释义(68)】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开展监察工作的特殊规定

第六十八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开展监察工作,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根据本法制定具体规定。  本条是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开展监察工作的特殊规定。  规定本条的主要目的是对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制定军事监察工作具体规定进行立法授权。  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要全面从严治军,推动治军方式根本性转变,提高国防和军队建设法治化水平。本条规定就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军的要

【监察法释义(67)】 监察机关国家赔偿责任

第六十七条 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依法给予国家赔偿。  本条是关于监察机关国家赔偿责任的规定。  规定本条的主要目的是救济和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监察机关依法开展工作。监察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养成、树立“三严三实”的工作作风,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工作,稍有不慎就会给群众和国家造成损害和损失。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们党来

【监察法释义(66)】 关于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

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条是关于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  规定本条的主要目的是打击犯罪,保障监察法各项制度顺利实施,维护监察法的权威性。  违反本法规定,可能构成犯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主要包括以下四种情形:  一是监察对象及有关人员违反本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比如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可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

【监察法释义(65)】 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的责任追究的规定

第六十五条 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理:  (一)未经批准、授权处置问题线索,发现重大案情隐瞒不报,或者私自留存、处理涉案材料的;  (二)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调查工作、以案谋私的;  (三)违法窃取、泄露调查工作信息,或者泄露举报事项、举报受理情况以及举报人信息的;  (四)对被调查人或者涉案人员逼供、诱供,或者侮辱、打骂、虐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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